一、项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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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3-1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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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项目名称:龙子湖新能源实验室热重-红外-气相质谱联用仪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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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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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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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评审日期:202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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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成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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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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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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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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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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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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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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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政采(2)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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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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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航海东路1507号3号楼2单元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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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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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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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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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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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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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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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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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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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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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重-红外-气相质谱联用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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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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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A 8000-Spectrum 3 -Clarus SQ8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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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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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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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审专家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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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新泽、张晋、郑双双(采购人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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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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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发改价格[2011]53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货物类)标准的80%计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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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金额:19,39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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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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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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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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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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