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智创谷、创业孵化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智慧园区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智创谷、创业孵化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智慧园区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已由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石开审批字【2**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智创谷、创业孵化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智慧园区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2)建设规模和内容: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智创谷、创业孵化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智慧园区项目)建设主要包括四部分:指挥中心建设、机房建设、数据建设和智慧应用建设。智慧应用建设包括:基层治理、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和招商引资四部分。 (3)项目地址: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划内。 (4)服务期限:自咨询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后缺陷责任期满且结算审计结束,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办结相关档案的整体移交之日止; (5)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规程、规范的要求; (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智创谷、创业孵化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智慧园区项目)的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及造价咨询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通信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项目管理、监理和造价咨询能力;
3.1.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具有专业审计资格机构出具的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信用中国(http://www.cre***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8】15 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 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 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 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开标地点:藁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不到现场,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远程参与开标)。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依据“石家庄市住建局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凡出现以下7个方面的问题全部移交市扫黑除恶办公室:(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为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咨询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同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或以上职称;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为通信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拟派造价负责人须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原注册造价工程师),以上人员均须在本公司注册(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项目管理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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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3-12-15 09:00至2**3-12-21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未能及时下载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补疑、答疑一律通过交易平台在网上发布,投标人要随时登录账号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4-01-0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ht***ps***://***w***w.he***tb***.***c***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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