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能源浙江祥邦长投浦江县檀溪镇大元村80MWp农光互补发电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公告
招标编号:T2**10**2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峡能源浙江祥邦长投浦江县檀溪镇大元村80MWp农光互补发电项目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檀溪镇大元村,距离檀溪镇直线距离约4.5km,位于浙西中山丘陵区,场地属低丘残坡积地貌,场区海拔在337m~677m之间,植被茂密。
项目直流侧装机容量约80.01MWp,交流侧容量67.2MW。本项目采用580Wp及以上单晶硅双面光伏组件,根据山地坡度朝向设计不同倾角。本光伏电站项目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项目配套建设电化学储能容量为8MW/16MWh。
建设地点: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檀溪镇境内。
2.2 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EPC总承包,包括工程光伏区、新建1座110kV升压站(含8MW/16MWh储能系统)、集电线路的勘察设计,全部设备(不含光伏组件、逆变器和固定支架,其中支架基础预埋下立柱由投标人采购)和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含各项专题、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等验收)、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树木移植及相关手续办理等内容。(具体招标范围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本标段与送出工程土建分界点为升压站围墙,电气分界点为升压站构架处,光纤熔接由投标人实施。
2.3工期要求
计划于2**4年4月15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2**4年8月31日前实现首批并网发电,2**4年10月31日前全容量并网。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①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分项资质不满足要求);
③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或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
⑤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承装三级及以上、承修三级及以上和承试三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
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施工单位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满足以下两种业绩之一,须提供合同文件及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
①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个集中式80MWp及以上的已完工光伏工程(至少1个含升压站)EPC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
②设计单位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个集中式80MWp及以上的已完工光伏电站(至少1个含升压站)的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施工单位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个集中式80MWp及以上的已完工光伏电站(至少1个含升压站)施工业绩。
(3)项目经理:投标人的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个集中式80MWp及以上的已完工光伏电站工程担任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及以上任职的经历(须提供投标人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证明、相关业绩合同证明文件等材料,且材料中须包含具体工作内容及项目容量等信息)。
以上业绩要求及项目经理要求中的容量要求均为直流侧容量,若证明材料中无法认定直流侧容量或交流侧容量,则按照直流侧容量认定。
(4)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财务要求:近三年(2**0年、2**1年、2**2年)无连续2年亏损。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4年3月15日09时整至2**4年3月21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1**0元,售后不退。
4.3*****************************(网址:ht***ps***://***e***s.***c***g.***c***m.cn/,以下简称“新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665-1**5转2)进行免费注册成为注册供应商:
(1)***********************(ht***tp***://***e***p.***c***g.***c***m.cn/)拥有账号的供应商用户,可直接通过注册旧平台时预留手机号采取“忘记密码”重置密码的方式进行登录。如操作提示错误,可联系平台服务热线处理。
(2)针对未在旧平台注册过账号的供应商用户,可直接通过新平台注册入口提交信息申请入库,经审核通过后成为新平台投标用户。
4.4参与本项目须登录新平台,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在“投标管理-我要参与”页面点击【立即参与】按钮后,跳转至“投标管理-我的项目”页面,点击本项目上的【购买文件】按钮,按照提示指引完成支付操作。投标人仅可选择在线支付(单位或个人均可)完成标书款支付,请严格按照页面提示进行支付,若支付成功,新平台会根据银行返回的交易结果自动开放招标文件下载权限。
4.5 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招标文件的费用支付,否则将不能获取未支付成功标段的招标文件,也不能参与相应标段的投标,未及时按照规定在新平台完成招标文件费用支付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 标书款发票将以“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形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潜在投标人在成功支付标书款后,可在“投标管理-我的标书订单”页面点击【开票】按钮,自行下载获取电子发票。
5.踏勘现场
招标人将于2**4年3月22日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地点: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檀溪镇;联系人:张守涛先生;电话:15064431263。投标人应按时参加现场踏勘,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安全自负。现场踏勘的投标人应严格执行当地政府及招标人相关要求。
6.电子身份认证
本项目投标文件的离线制作(签章、加密)、网上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需上传至新平台并提交)、开标(解密、确认报价)等环节均需要使用CA电子钥匙(标书购买阶段无需使用CA电子钥匙)。新平台CA电子钥匙须在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网站办理(以下简称“北京CA”,网址:ht***ps***://es***gn***.***c***g.***c***m.cn,服务热线:010-5**15**1/4**91**888,办理周期约为5个工作日),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投标,由于未及时办理CA电子钥匙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已在旧平台注册并在北京天威诚信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指定网站(ht***ps***://ix***in***.it***us***.***c***m.cn/s/sa***ia***)办理的CA电子钥匙及电子印章不适用于新平台,须按新平台要求重新办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4年4月7日15时00分。
7.2 本次投标文件的递交为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递交至新平台(递交状态显示为“递交成功”)。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文件应一式两份,即PDF版和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可编辑版,若两个版本内容不一致时,以PDF版为准。
8.开标及解密
8.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8.2投标人须于开标时间前至少10分钟登录新平台、插入与加密投标文件时使用的同一把CA电子钥匙(投标人务必保证开标结束前该电子钥匙在有效期内),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等候开标。
8.3投标人须使用加密投标文件时的CA电子钥匙,待开标主持人下发解密指令后,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操作,若CA电子钥匙无法解密,可使用随投标文件包一并生成的密码串文件(文件类型为.txt)进行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5开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ht***tp***://***w***w.ce***ce***.***c***m)、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新平台(ht***ps***://***e***s.***c***g.***c***m.cn)发布。
金牌可查看项目跟进
|
本资讯查看请咨询客服 |
咨询电话:021-60820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