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城市管理委员会长安街延长线景观照明项目监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YX-2**4-052
项目名称:长安街延长线景观照明项目监理
预算金额:165.3**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长安街延长线景观照明项目监理 |
165.39 |
1项 |
对长安街延长线景观照明项目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含)以上资质;(4)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4年06月12日 至 2**4年06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甲29号华龙大厦A座903
方式:经办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经办人近三个月内开具的社保缴纳记录、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到代理机构递交文件费。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4年07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4年07月0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甲29号华龙大厦A座903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节能产品强制采购;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5.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6.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等。
2、本公告通过《************》、《*******》对外公开发布。未经采购人授权的任何转载,采购人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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