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二发电分厂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二发电分厂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AGGCJSHGZHD2**70**40**6)招标人为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采购室,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二发电分厂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询比采购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生产型营业执照
(2)生产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提供2**1年以来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同类设备业绩供货合同及相对应的合同销售发票至少1份。 审核通过后将业绩合同及对应发票交到委托方,以便核实,如供方提供证明资料与电子投标文件不符,做虚假证明资料,一经核实,按公司及中心有关规定处理。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费用及相应的风险。
能力要求:投标方具有便捷的运维条件和能力,确保所供设备长期稳定运行,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二发电分厂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使用现场及时服务、维修。
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
1、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质量体系认证:生产型企业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ISO9**0质量体系认证,且涵盖本类产品。
3、是否需要提供特种证:不要求。
4、提供CCCF消防产品认证证书(涵盖本类产品)。
5、提供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型式检验报告(涵盖本类产品)。
6、供货业绩要求:提供2**1年以来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同类设备业绩供货合同及相对应的合同销售发票至少1份。
审核通过后将业绩合同及对应发票交到委托方,以便核实,如供方提供证明资料与电子投标文件不符,做虚假证明资料,一经核实,按公司及中心有关规定处理。
7、提供投标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公章)。
说明:以上提供资料均为原件扫描件。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4年07月03日16时55分至2**4年07月11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4年07月11日08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d.an***el***.cn***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service.com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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