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民族大学明德楼、体育馆等楼宇玻璃幕墙及墙体外立面进行清洁服务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MZB2**7F22(CW)
项目名称:北方民族大学明德楼、体育馆等楼宇玻璃幕墙及墙体外立面进行清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明德楼(含南北配楼)、体育馆、图书馆、设艺学院楼、综合训练馆、南苑食堂、北苑食堂等楼宇进行清洁作业,具体内容详见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2 〕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3.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3.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3.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3.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3.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4年07月23日 至 2**4年07月30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报名成功后
方式:将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含被授权人联系电话)、报名表(从附件进行下载)扫描件发送至nxxmzb@163.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领取磋商文件电子版。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4年08月0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兴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银川市兴庆区北京路与民族街口宝丰?银座中心C座9楼940室)。
五、开启
时间:2**4年08月05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兴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银川市兴庆区北京路与民族街口宝丰?银座中心C座9楼940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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