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绩溪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EPC招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安徽绩溪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EPC;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绩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安徽绩溪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改造扩建及排水管网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关于绩溪县金山路道排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关于绩溪县经开区生态文明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改审批[2**3]52号、发改审批[2**3] 3号、发改审批[2**3]165号;
1.4 招标人:*************;
1.5 资金来源:专项债及其他资金;
1.6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安徽绩溪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EPC;
2.2 招标项目编号:JXX-GC-GK-2**3510;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JXX-GC-GK-2**35**001;
2.5 建设地点:绩溪县生态工业园区;
2.6 合同估算价:本项目控制价为3**12**00元,其中施工费招标控制价为3**12**00元;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5**0000元;
2.7 计划工期:建设工期共计73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80日历天,施工工期(含采购)650日历天;
2.8 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本次招标含三个子项目,A、绩溪县经开区污水处理厂改造扩建及排水管网提升工程, 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和专项债券资金, 建设内容包括绩溪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现状一期(建)构筑物及部分设备改造更换及二期扩建工程、污水泵站和雨污水管道改造及部分房屋新建工程等;B、新建绩溪县金山路道排工程,项目起点位于徽山大道,终点位于中王路,道路全长约1**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路幅规划红线为22米,建设范围包括全线的道路、交叉、交通设施、排水设施、照明设施、涵洞、绿化等;C、经开区生态文明提升工程,建设内容包括芷源路道排及挡墙工程:新建沥青混凝土道路约530米,路宽14米,新建挡墙及道路交安、雨污、绿化、亮化等。河道提升工程:主要是下穿绩黄高速出口至皖赣铁路朗坑河道两侧挡墙、清淤、河道两岸绿化景观提升等。绿化提升工程:徽山大道与鄣山路交口、绿色食品产业园游园项目、纬二路与S207交口等节点绿化和园区入口标识以及节点绿化小品等;
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模式发包,即交付时完成工程范围内所有内容,功能齐全,确保使用。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勘察、测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水保、环评及施工过程中所有设计服务及相关后续跟踪服务等工作)、施工、采购、缺陷责任、移交及保修等所有内容。除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说明不在本项目范围的,其他均包含在本项目范围中,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发包人要求。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模拟清单及第六章发包人要求和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内容如有不一致,以招标人认可并经批复的施工图为准;
2.9 项目类别: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
2.10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满足以下资质之一:(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具有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3)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设计单位业绩:自2**8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规模0.7万立方米/日及以上的工业污水处理厂新建或改建或扩建设计业绩,业绩需提供①合同、②图审合格证或设计已完成业主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时间为准。(上述材料若不能体现污水厂类型为工业污水处理厂时,需另提供业主证明)
施工单位业绩:自2**8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规模0.7万立方米/日及以上的工业污水处理厂新建或改建或扩建施工业绩;业绩需提供合同、竣工验收材料,时间以竣工日期为准;竣工验收资料包括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单位四方签字或盖章的竣工验收报告。(上述材料若不能体现污水厂类型为工业污水处理厂时,需另提供业主证明)。
3.3 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施工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4 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
(2)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 被宣城市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行使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执法权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2 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3 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清除)市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所属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3.6 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有效的联合体协议,须明确各成员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及分工。(2)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中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3)如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共同承担该专业的所有企业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资质。(4)如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则联合体投标资质按分工的各专业工程所对应的专业资质组合后认定。(5)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上传、解密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成员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委托人须为牵头人的代表的同一个人)。
3.7 其他要求: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即为项目总负责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3年07月21日09时00分。
4.2 获取方式:本项目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jy***.xu***ng***.***g***v.cn,以下不再赘述)点击“主体登录”根据相关操作提示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3年07月21日09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主体登录”进入“参与交易”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3年07月21日09时00分。
6.2 开标地点:
绩溪县:绩溪县华阳镇锦屏路12号数据资源管理局三楼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投标人须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不见面开标”,在线参加开标会议。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7.2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账户名: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用户名: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绩溪华阳分理处
账号:1**77**10**00**31**00**0152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宣城市人民政府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其他网站招标公告内容与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一致时以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为准。
11.其他事项说明
11.1投标人进行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上传等相关操作,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办理电子保函的相关操作,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宣城市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投标人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相关操作,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宣城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11.2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技术问题请在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拨打服务热线:400-998-0**0或0**3-2**6639。
本项目根据绩溪县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网络考勤制度的规定纳入考勤管理(绩公管委办【2**2】5号),考勤不合格的,县公管局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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