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安徽分公司合肥市工商业屋顶光伏发电项目二期EPC工程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4-12-1-076)
项目所在地区:安徽省合肥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安徽分公司合肥市工商业屋顶光伏发电项目二期EPC工程预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风电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为预招标,项目存在终止风险,招标人对此造成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请投标人知悉。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安徽省
2.2 规 模: 本项目直流侧总装机规模为7.9**47兆瓦,总利用面积约为7**35.06平方米。拟采用N型TOPCon590Wp双面光伏组件。项目分为四个子项:
子项一:安徽宝元物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位于安徽宝元物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内,总共4栋厂房,屋顶可利用面积5**83平方米。屋面均为混凝土屋面,结构形式均为钢混框架结构。本项目拟采用AC10kV单点并网模式,预计安装1**56块组件,总安装容量约6**7.04kWp;
子项二:合肥宝鼎钢材加工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位于安徽省合肥宝鼎钢材加工有限公司内,总共2栋厂房,屋顶可利用面积1**00平方米。屋面为彩钢板,结构形式均为门式钢架结构。本项目拟采用AC380V并网模式,预计安装1**5块组件,总安装容量约1**1.15kWp;
子项三:合肥齐美电器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位于合肥齐美电器有限公司内,总共1栋厂房,屋顶可利用面积5**2.06平方米。屋面为彩钢板,结构形式均为门式钢架结构。本项目拟采用AC380V并网模式,预计安装396块组件,总安装容量约233.64kWp;
子项四:合肥辉达塑胶有限公司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位于合肥辉达塑胶有限公司内,总共1栋厂房,屋顶可利用面积2**0平方米。屋面为彩钢板,结构形式均为门式钢架结构。本项目拟采用AC380V并网模式,预计安装396块组件,总安装容量约233.64kWp。
2.3 标段划分: 华能安徽分公司合肥市工商业屋顶光伏发电项目二期EPC工程预招标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安徽省合肥市
2.5 计划工期: 本工程采取EPC形式进行。工期预计36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负责项目初步设计至投产发电、工程竣工验收为止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工作及费用。招标范围中未列或工程量清单中漏项、工程量考虑不足的但本项目必须施工的项目,投标人均需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项目施工,费用不调。本项目光伏直流侧容量不高于7.9**47兆瓦,接入系统以电网公司最终批复的接入方案为准。
本项目由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统一招标,后期由该项目项目单位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风电分公司负责签订合同。
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技术规范。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全部前期手续、光伏发电项目能源管理协议、项目备案、电网接入方案及审查等各类合规性手续办理、初步设计编制及审查(满足华能集团初设审查要求);
(2)负责屋顶光伏项目场地落实(含安装屋顶及周边环境现场踏勘审查;屋顶结构质量检测评估和建筑电气安全复核检查等,并出具报告);投标人还应根据建筑物屋顶实际情况,复核建筑物屋顶承载力并出具最终报告,对承载力不满足设计要求的,出具满足设计要求的加固方案,经招标人和有资质的相关单位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并在加固完成后提供承载力复核报告;编制屋顶防水、建筑物防火专题报告。
(3)负责施工过程中所有对外协调和纠纷的处理(含与建筑物产权方的沟通协调)、与各级政府及项目所在的企业、国家电网等地方关系(含民事关系)协调。所有对外关系协调、施工产生的争议处理及送出线路占地征用、变压器及预制舱等设备占地等(工作范围及费用)均包含在承包范围内;
(4)负责除光伏组件、逆变器外所有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其中组件、逆变器由招标人采购。投标人负责整个光伏项目及接入系统工程除光伏组件、逆变器外所有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催交、运输,以及所有设备和材料的接收、验收、保管、二次倒运、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移交和管理等。投标人所供设备材料优先采用华能集团框架、集采结果品牌,若采用华能集团框架、集采结果外产品,其技术参数不得低于华能集团框架协议技术参数标准。所供设备材料品牌需满足电网接入系统批复方案要求。
(5)负责项目施工及调试:负责本项目所有设备安装、调试、试验、土建工程施工(包含但不限于临建设施、障碍物、屋顶附着物清理及恢复,厂房加固、厂房防水除锈、屋面彩钢瓦更换、厂区道路新建及修缮、光伏组件支架基础、电气设备基础、接地、检修通道、消防、水冲洗、光伏电站工程、送出线路施工等)、试运行、移交生产、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试运与整套启动试运、质监验收、保护定值计算及整定、技术和售后服务、培训、消缺、达设计值投产、直至移交生产部门验收并网发电所需完成的全部工作。施工期的施工用水、用电、临时设施由投标人自行与建筑物产权方沟通解决。项目设备性能试验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若性能试验不满足设计性能指标,投标人负责消缺直至满足要求。性能试验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6)负责华能集团智慧运维系统接入及设备、华能云接入及设备、电网接入并承担相关费用;负责完成华能集团智慧运维系统接入及设备、华能云接入及设备、电网并网验收;负责相关并网手续的办理,组织电网公司验收,工程质量达到电网公司验收标准,同时投标人应负责项目现场并网验收具体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负责代表招标人与电网公司签订购售电合同、供用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接网协议;负责完成电网公司并网接入。
(7)负责光伏组件系统监测APP软件平台开发及安装部署,监控系统可监视到发电量、逆变器数据、电气设备、各结算关口计量表电量(计量表计需满足电网要求并具备远传功能)等信息,并具有相应的数据统计分析功能、电量统计、故障检测、运维派单、拓展、手机APP等功能,负责接入招标人现有集控中心和华能云平台(数据接入所需开放数据端口协议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涉及相关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由投标人负责),接入数据项目及规范应兼容招标人原有系统要求。
(8)负责设备监造(监造单位及标准应符合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要求,所采用设备技术标准不能低于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相关设备采购技术标准)
(9)工程竣工验收(含环保、档案、防雷检测、消防验收、职业健康和安全等工程专项验收、竣工结算报告编制等)、项目整体验收以及在质量保修期内的维修、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器具提供、现场服务等全部工作。
(10)每个子项目在完成并网后,投标人需对屋面已安装组件进行一次清洗。在移交运维前,每间隔三个月清洗一次。
(11)其他:完成合同结算、配合招标人上级单位结算审计、配合完成工程结算、完成工程总结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投标人需在响应文件中承诺全面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开立农民工工资专户执行好总承包商代发工资制度;第一时间支付农民工工资。因承包商及各级分包商原因发生农民工讨薪、上访等事宜的,甲方有权直接向农民工支付工资,相关款项自后续总包方工程款或工程质保金中直接扣除。甲方有权优先将工程款支付至农民工工资专户并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预招标风险告知:本次招标为预招标,待取得分公司决策,经华能集团公司备案及合作企业建设条件满足后执行该招标结果,若不具备前述建设条件,则不执行该招标结果。投标人参与投标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均不予补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并提供资 质证明文件: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3.2.2 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资质和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明文件。
3.2.3 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近 3 年(2**1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具有累计 10MW 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合同业绩(PC或 EPC 合同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 投标人拟派遣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 资格证书以及安全资格证(B 类)证书,提供证明文件。
3.2.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须明确牵头人,联合体由一家设计单位和一家施工单位组成。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4年12月05日09时00分起至2**4年12月12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ps***://ec.ch***ng***.***c***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6。
4.6 招标文件费:
标段"华能安徽分公司合肥市工商业屋顶光伏发电项目二期EPC工程预招标标段包1"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4年12月26日09时00分;
5.2 递交方式:******************(ht***ps***://ec.ch***ng***.***c***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4年12月26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ht***ps***://ec.ch***ng***.***c***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ht***tp***://***w***w.ce***ce***.***c***m/)、****************(ht***ps***://ec.ch***ng***.***c***m.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录: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66**230。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客服电话:021-6082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