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能源宁夏灵武光伏电站等场站气候可行性论证服务项目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以下简称:采购人)对 三峡能源宁夏灵武光伏电站等场站气候可行性论证服务 项目进行 ✓竞争性谈判采购 ,本项目 ✓采购人自主采购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2.1采购内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要求开展三峡能源宁夏灵武光伏电站、宁夏利通光伏电站、宁夏中宁美橙光伏电站、宁夏中宁沙蒿梁光伏电站、宁夏平罗滨河光伏电站气候可行性论证服务工作,并出具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负责提交宁夏气象局相关部门评审,并向相关气象局报备评审情况,承担相应的评审费(若有);在手续办理过程中,若相关部门对成果质疑,由报价人负责解释、补充、修改及完善。
2.2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其中
Ⅰ标段采购内容为:三峡能源宁夏灵武光伏电站、利通光伏电站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并取得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
Ⅱ标段采购内容为:三峡能源宁夏中宁美橙光伏电站、中宁沙蒿梁光伏电站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并取得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
Ⅲ标段采购内容为:三峡能源宁夏平罗滨河光伏电站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并取得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
2.3服务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工(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资质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业绩要求: 2**1年1月1日至首次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气候可行性论证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文本等证明文件,且须包含显示合同签订日期和具体工作范围) ;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财务要求: 近三年(2**1年、2**2年、2**3年)无连续两年亏损 ;
其他要求:
①报价人不能作为其它报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②本项目共计划分为三个标段,报价人可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的三个标段进行报价,须对各标段分别编制报价文件,最多能中三个标段。
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联合体报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_/_ 。
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 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 2**4 年 12 月23 日 10 时(北京时间)。
5.2 ***********************(网址:ht***ps***://***e***s.***c***g.***c***m.cn/,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发布采购公告。拟报名供应商须在本章5.1*********************,在“投标管理-我要参与”页面点击本项目下的【立即参与】按钮后,进入“我的项目”页面下载本项目的采购文件。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报价截止时间: 2**4 年 12 月 23 日 10 时(北京时间)。
6.2 递交方式:报价截止时间前,按照电子采购平台的提示指引进行网上报价、在线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
7.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流程
供应商可自行下载操作手册具体了解电子采购平台具体操作方式,下载地址: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ps***://***e***s.***c***g.***c***m.cn/)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中 ✓“5.1 竞争性谈判项目” 的操作流程。或咨询电子采购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665-1**5转2。
客服电话:021-6082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