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707-XZBM-C2025-0008
项目名称:2025年度赣榆区城头镇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光伏发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2.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1618309.40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建设屋顶光伏约945.63KW(含光伏板、支架、逆变器、并网柜及其基础、变压器及其基础、光伏电缆、电力电缆、电缆保护管、接地、桥架等配套设施及安装,支架安装时屋面开洞及恢复工程、调试、并网发电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 3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发出的书面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详见采购文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详见采购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见格式);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格式)。
6.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不需提供证明材料,评标时以评委现场实时查询为准,查询结果留存并归档。)
7.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2]45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详见磋商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承修、承试类五级及以上的电力设施许可证(有效的);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建设单位等单方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不作为竣工验收证明。
(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2025年0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供应商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磋商过程(含磋商、异议投诉等);
3.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苏建招办〔2022〕2号文,采购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 “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供应商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供应商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核查。投标时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由供应商采用信用承诺方式自行承诺(格式、内容见采购文件)。
3.4提供供应商无不良行为、无借牌挂靠行为;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无行贿犯罪记录(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等内容的响应承诺书(格式、内容见采购文件);
3.5供应商/投标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连云港市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库。” (响应文件不需提供证明材料,评标时采购人/招标人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库,对供应商/投标主体情况进行内部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3.6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磋商均无效;
3.7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则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授权代理人参与投标,则需提供企业法人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
方式: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5-09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5-05-09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赣榆开标室2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苏财购[2020]52号文规定,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竞争磋商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网站。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