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金属网
  • 021-60820701
招标公示 中标公示 审批公示 动态 仪器 能源 检测 设备 改造 矿业 装备 建筑 幕墙 技改 监理 维修 建筑 物资
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采购 » 矿业权 » 探矿权 » 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翁牛特旗毛卜沟萤石矿普查探矿权挂牌出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打印     来源:91金属采购招标网     日期:2025-09-02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赤峰市人民政府批准,赤峰市自然资源局委托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内蒙古自治区翁牛特旗毛卜沟萤石矿普查探矿权”。

一、出让人

名称:********

场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玉龙大街140号

二、*******

名称: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宝山路、王府大街交叉路口北方时代设计院C座

三、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翁牛特旗毛卜沟萤石矿普查

开采矿种6**01 萤石(普通)    

地理位置:赤峰市翁牛特旗

面积:4.1**800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经度 纬度
1 118°55'48.996" 42°55'46.000"
2 118°57'02.000" 42°55'46.000"
3 118°57'02.000" 42°54'16.000"
4 118°56'02.905" 42°54'16.000"
5 118°56'03.165" 42°55'01.000"
6 118°55'51.000" 42°55'01.000"
7 0 0

拟出让年限:5.0年    

起始价:13.0万元

出让收益率:2.4%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竞买人需具备与勘查开采相匹配的资金实力。 (二)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利法人或者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三)未被“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失信主体”。 (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异常名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录”。 (五)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以上竞买人资格条件,如与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抵触,以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准。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5年10月09日2**5年10月22日     挂牌时间以公告为准

网上交易ht***tp***://***2***9.***1***9.12.***1***5:8**0/trade-engine/trade/index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5年09月02日2**5年10月09日

申请报名方式:意向竞买人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2***9.***1***9.12.***1***5:8**0/trade-engine/trade/index)进行报名,具体操作步骤详见“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首页”——“交易流程”。如在操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平台联系,技术服务联系电话:15661159286 。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1)申请人一般情况表(见附件3); (2)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未办理五证合一的须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 (3)竞买声明(见附件4); (4)竞买申请书(在网上自行下载); (5)本公告第三项“竞买人资格条件”中第(三)、(四)、(五)条相关网站系统查询结果截图; (6)保证金缴纳凭证。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探矿权出让方式为无底价挂牌,采取增价报价方式,同一竞买人可连续或多次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出让公告期结束后进入挂牌报价期,期间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的,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参与挂牌报价的,系统自动进入三分钟倒计时,竞买人确认后进入限时竞价期,竞买人在限时竞价期内进行报价。倒计时结束时无竞买人出价的,产生最高竞价,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人报价或竞买人低于起始价的,不成交。

八、风险提示

(一)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8〕457号)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存在出让文件中相关违约情形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矿产资源勘查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出让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这些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区块的勘查前景、资源品质等出具的保证。 本次挂牌不组织现场踏勘,建议竞买人自行踏勘,了解出让范围内的高铁、村庄、道路、水体、地下管线、地表附着物等对勘查开采的影响,并做好相关风险评估。 (三)探矿权首次出让期限为5年,按规定进行续期,每次续期时间为5年,续期最多不超过3次。申请续期登记时,按规定应扣减相应面积,符合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竞得人缩小勘查范围的,应申请探矿权变更登记,出让探矿权的范围以变更登记后的勘查范围为准。竞得人应对勘查区域内的矿产资源按要求综合勘查、综合评价。 竞得人在持有探矿权期间,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推进绿色勘查,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 (四)竞得人在进行勘查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河道、文物、水利设施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在勘查过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城镇开发边界、林地、草地、水库、河道、军事设施、通讯光缆、文物等相关规定,做好避让及保护措施,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通道。 勘查工作应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在新一轮找矿突矿战略行动中全面实施绿色勘查的通知》(自然资发〔2**4〕122号)等要求,勘查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临时使用土地的,按照批准和用途使土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使用期满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恢复到原地类或者复垦达到可利用状态。 勘查过程中应遵循合理和节约用地原则,不占或少占耕地、林地、草原,按规定办理耕地、林地、草原手续。采用对林地和森林破坏小的探矿方式,合理和集约节约利用林地,尽可能减少对林木的采伐。若存在与已设矿业权范围重叠,需按要求签订互不影响和权益保护协议或出具不影响已设矿业权人权益承诺。 (五)按照《公路法》第四十七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七条及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为公路留设自公路用地范围外缘起两侧向外各不少于100米(水平距离)的安全距离,在此范围内垂直方向不得进行采矿、采石、取土、爆破等危及公路及公路桥梁安全的施工作业,确保公路安全稳固及升级改造具备足够空间。若后期涉及出让矿业权范围内道路升级改造,需要矿业权人出具的相关手续,由矿业权人无条件办理并无偿避让,因避让公路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若探矿过程中涉及占用林地草原,请依法依规办理林草征占用手续。如需占用基本草原,需先落实基本草原占补平衡,再申请征占用草原审核审批。 竞得人在进行勘查时,要严格遵守《文物保护法》等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因地下文物存在未知性,竞得人在开工建设前,需按程序依法依规办理建设工程文物保护许可手续,在勘查过程中发现文物遗迹,立即上报文物主管部门。 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予以处罚。 (六)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义务的,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七)竞买人自行承担交易、政策、不可抗力产生的保证金经济风险。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出让的探矿权存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向赤峰市自然资源局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向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联系方式见“十五”项)。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十一、其他内容

(一)本次出让公告等相关信息同时在自然资源部网站、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网站、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赤峰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发布。出让信息如有变更,变更事项在上述网站发布,请意向竞买人密切关注。 (二)竞买人参加本次出让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三)本次挂牌只接受竞买人在网上报价,不接受现场书面报价以及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价。 (四)本公告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所指资金均为人民币。 (五)如交易过程中系统网络有异常情况发生,按照《应急处置办法》执行。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探矿权出让活动应中止: 1.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受到网络恶意入侵的; 2.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遭受破坏或发生电力、网络故障等不可抗力的非交易中心因素,导致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3.出让的探矿权权属争议尚未解决的; 4.竞得人有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尚未处理,或者矿产资源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5.因不可抗力应当中止探矿权交易的其他情形。 (七)违约及违约责任 1.竞买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 (1)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弄虚作假,骗取竞买资格的; (3)隐瞒事实,恶意串通或采取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4)在公示期间有举报且经调查核实属违法违规行为的; (5)在竞买活动及合同签订过程中存在其他违反出让公告、双方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 (6)经按竞价规则竞价确定的最高报价人未按规定进行资格审核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 (7)被确定为竞得人后,逾期不签订或拒绝签订《探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的; (8)被确定为竞得人后,逾期不签订或拒绝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的; (9)被确定为竞得人,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后,逾期60日未付清约定的出让收益(成交价部分)的,按征收机关要求,缴清滞纳金及欠缴出让收益金额的除外; (10)向主管部门或矿业权交易机构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11)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行为的情形。 2.对有上述第1款违约行为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1)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并在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网站、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赤峰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发布。 (2)按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要求,对失信主体信息进行记录、管理、公开。 (3)竞得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4)竞得人逾期60日未付清约定的出让收益(成交价部分)的,合同自动解除。



本公告在********门户网站、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客服热线客服电话:021-60820701

 

免责声明

本网页所展示的有关【【内蒙古自治区翁牛特旗毛卜沟萤石矿普查探矿权挂牌出让】】的信息/图片/参数等版权均归原作者所有,本站不对信息/图片/参数等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由您自行承担,本平台(本网站)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文让潜在投标者有机会参与感兴趣的竞标活动,如果您是潜在竞标者,您应对企业采购/合作/招投标程序有一定的了解,您亦可以直接联系原招标单位索取招标书/书面资料并按规则进行公开招投标。本文系通过公开、合法渠道整理/加工获得,本平台仅提供数据存储和展示服务,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客服联系删除处理!

 
  • 商务合作商务合作
  • 微信公众号会议&展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