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峰源炉料有限公司潭头石门寨脉石英矿采矿权协议出让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3〕1号)有关规定,现将洛阳市峰源炉料有限公司潭头石门寨脉石英矿上部、深部扩界协议出让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
场所:河南省栾川县城关镇君山东路
二、受让人
名称:***********
场所:洛阳市老城区道南路21号院1号楼3门202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0**27**81**82T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洛阳市峰源炉料有限公司潭头石门寨脉石英矿
开采矿种:脉石英
开采规模: 20万吨/年
地理位置:洛阳市栾川县
面积:0.1**600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 X (起标高) | Y (止标高) | 矿体标识 | 面积标识 |
1 | 3**4951.65 | 3**62**7.80 | ||
2 | 3**5024.02 | 3**62**1.82 | ||
3 | 3**5008.34 | 3**62**4.36 | ||
4 | 3**5031.98 | 3**62**8.54 | ||
5 | 3**5081.66 | 3**62**7.80 | ||
6 | 3**4781.66 | 3**62**7.80 | ||
7 | 3**4651.65 | 3**62**7.80 | ||
* | 838 | 694 | 1 | 1 |
开采标高: 838米至 694米
四、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及理由
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等考虑,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的同类矿产(《矿产资源分类细目》的类别,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向同一主体出让探矿权
理由:根据《洛阳市峰源炉料有限公司潭头石门寨脉石英矿矿山矿产资源开采与生态修复方案》评审结果(2**50**5号公告),结合《河南省洛阳市峰源炉料有限公司潭头石门寨脉石英矿生产勘探报告(2**4年)》备案证明(洛自然资储备字〔2**5〕1号),该矿权申请采矿权扩大矿区范围变更,该采矿证申请开采深度由原来的807米至748米,变更为838米至694米。(出让收益:3.2**8万元,出让收益率:3.1%)
五、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5年09月02日至2**5年09月15日
栾川县自然资源局矿业权保护管理股0**9-6**76**3
本公示在********门户网站同时发布。
客服电话:021-6082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