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城区小金口汤泉地热资源勘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4年修正)、《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3〕1号)、《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3〕6号)、《广东省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粤国土资法规发〔2**0〕5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惠州市自然资源局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1宗地热资源探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
场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南路7号
二、*******
名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惠州市惠城区三新北路31号大院3号楼
三、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惠州市惠城区小金口汤泉地热资源勘查
勘查矿种:1**50 地热
地理位置: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小金口街道
面积:1.0**000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 经度 | 纬度 |
1 | 114°21'38.850" | 23°11'56.260" |
2 | 114°22'15.180" | 23°12'02.640" |
3 | 114°22'00.380" | 23°12'30.460" |
4 | 114°21'28.080" | 23°12'21.940" |
5 | 114°21'17.640" | 23°12'08.660" |
6 | 0 | 0 |
拟出让年限:5.0年
起始价:10.66万元
出让收益率:4.2%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竞买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营利法人或者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并符合《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探矿权申请人条件;外商投资勘查的,还应符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4年)的有关要求。 (二)竞买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失信黑名单。 (三)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3年内,竞买人未因违法勘查开采行为或在矿业权交易活动中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已执行到位。 (四)须以竞买申请人的身份足额缴交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 (五)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5年10月29日—2**5年11月12日 挂牌时间以公告为准
网上交易:ht***ps***://td***ky***.hz***jy***.cn/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竞买人可在电子交易系统上查询、下载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加竞买。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5年10月29日—2**5年11月12日
申请报名方式:本矿业权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即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与矿业挂牌电子交易系统进行,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凡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均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本次探矿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设起始价,不设底价,竞价增幅为10万元的整数倍。 (二)竞买人在挂牌期限内至少进行一次有效报价的,方可有资格参与网上限时竞价。 (三)在电子挂牌交易期限内只有1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起始价的,则该报价者为成交候选人; (四)电子挂牌交易期限内有2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经网上挂牌交易系统询问,无竞买人愿意参加电子限时竞价的,以当前报价最高且报价不低于起始价者为成交候选人; (五)电子挂牌交易期限内无报价的,挂牌不成交; (六)进入电子限时竞价,电子限时竞价中报价最高且报价不低于起始价者为成交候选人; (七)电子限时竞价中无竞买人报价的,以电子挂牌交易截止时报价最高且报价不低于起始价者为成交候选人。
八、风险提示
(一)探矿有风险,入市需谨慎。竞买人在参加本次探矿权竞买前应自行详细参阅该区块有关地质资料,作出科学的投资分析和决策,经勘查未能探出可供开采的矿体,或因勘查区内资源赋存不确定性,或因法律法规和国家、省的产业、环保等政策限制不能转为采矿权的,竞得人应自行承担风险; (二)凡含有外商投资的企业参与竞买的,网上竞得后,将由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征询军事部门意见后再进行竞得资格确认;军事部门有异议的,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将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相应矿业权挂牌出让不成交,请含有外商投资的竞买人慎重考虑; (三)竞买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探矿权勘查区块现状、可能涉及土地、林权等问题以及资格审查方式等公告所列条件,需到实地考查的,请自行前往;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公告内容及有关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四)本次挂牌出让只涉及探矿权,在矿产资源勘查实施过程中,涉及用水、用电、道路、土地租赁、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等相关事宜由竞得人自行解决,相关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发现本次挂牌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可以依法依规向惠州市自然资源局投诉举报。 联系电话:2**6211 电子邮箱:Zrzyjkgk@huizhou.gov.cn 信函地址:惠州市江北三新南路7*********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得人违约,将取消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竞买人之间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利益的;(二)竞买人弄虚作假,骗取交易资格或中标、竞得的;(三)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者隐瞒事实的;(四)向主管部门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五)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行为的情形。
十一、其他内容
(一)申请人应当在网上挂牌出让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登录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与矿业挂牌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获取竞买保证金支付账号。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网上挂牌交易系统确认并发出《保证金到账通知书》为准。 (二)本矿业网上挂牌出让实行竞买资格后置审查。竞买申请人交纳足额竞买保证金即获得竞买报价权限。 (三)本次矿业权网上交易在电子交易系统全封闭进行,竞买人网上申请时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申请资料。竞买人必须保证网上上传及填写资料的真实性。 (四)竞买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网上挂牌出让公告、须知、相关交易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五)网上交易结束后,竞得人应当在交易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惠州市探矿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将进行探矿权挂牌出让结果信息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在5个工作日内与惠州市自然资源局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探矿权成交价,否则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缴款后,原路径一次性退还保证金。 (六)出让收益不包含竞得人在办理探矿权登记手续及地质勘查活动中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的其他费用。竞得人转为采矿权后,应逐年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具体按《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办理。 (七)该宗探矿权交易全程适用《惠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惠市政数〔2**5〕13号)。 (八)该探矿权矿区范围属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竞得人在实施勘查工作时要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九)竞得人在实施勘查工作中,注意保护好文物和古树,若有新发现文物,请及时报告当地政府。若需占用林地,请依法依规办理用林手续。若需房屋建设,请避开河道管理范围。
本公告在********门户网站、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客服电话:021-6082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