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油市马角镇大圆包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石灰岩矿采矿权拍卖出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矿业权交易规则》等规定,受江油市自然资源局委托,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组织实施江油市马角镇大圆包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石灰岩矿采矿权拍卖出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
场所:江油市白玉路与天台路交汇处
二、*******
名称: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场所: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133号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楼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江油市马角镇大圆包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石灰岩矿
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建筑用白云岩
地理位置:江油市马角镇
面积:0.4**000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 X | Y |
1 | 3**1150.63 | 3**05**1.51 |
2 | 3**1215.53 | 3**05**9.46 |
3 | 3**1549.39 | 3**05**2.94 |
4 | 3**1851.83 | 3**05**3.16 |
5 | 3**2067.72 | 3**06**4.87 |
6 | 3**2107.54 | 3**06**6.33 |
7 | 3**1961.00 | 3**06**1.42 |
8 | 3**1854.69 | 3**06**9.22 |
9 | 3**1829.67 | 3**06**8.83 |
10 | 3**1729.25 | 3**06**2.12 |
11 | 3**1593.13 | 3**06**8.08 |
12 | 3**1430.94 | 3**05**9.42 |
13 | 3**1141.35 | 3**05**6.38 |
14 | 3**1036.52 | 3**05**7.37 |
* | 1**9 | 825 |
资源储量:根据矿石类型,划分为两个建筑用石料类矿体,即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编号K灰)与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矿(编号K云): K灰矿体赋存于泥盆系观雾山组中,由三层石灰岩矿层组成,在矿区范围内地表北西向出露宽度共约125-235m、北东向出露长度865-1**5m,向北东、南西两端延伸超过2**0m,出露标高为818-1**8m,埋深0-203m,平均厚度约200m,总体厚度稳定。矿体均呈单斜层状产出,产状约330-345°∠38-42°,局部倾角可达50°。矿体主要由灰-青灰色中-厚层状泥晶-微晶灰岩组成,夹厚层状泥晶-微晶生物屑灰岩、含砂屑粉屑微晶灰岩、白云质灰岩等,岩石较完整、坚硬,岩溶较发育。矿体(层)内部结构稳定,无夹石分布,无分枝复合与膨胀及狭缩等情况。 K云矿体赋存于泥盆系沙窝子组、观雾山组中,由三层白云岩矿层组成,与K灰石灰岩矿层互层产出,在矿区范围内地表北西向出露宽度共约80-220m、北东向出露长度700-1**0m,向北东、南西两端延伸超过2**0m,出露标高为820-1**9m,埋深0-204m,平均厚度约100m,总体厚度较稳定。矿体均呈单斜层状产出,产状约为330-345°∠38-42°,局部倾角可达50°。矿体主要由灰-浅灰色厚层状微-细晶白云岩及细-中晶白云岩组成,岩石较完整、坚硬,岩溶较发育。矿体(层)内部结构稳定,无夹石分布,无分枝复合与膨胀及狭缩等情况。 根据绵阳市地环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提交的评审通过的《江油市马角镇大圆包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勘探报告》、《江油市马角镇大圆包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资源量分割报告》,采矿权范围内查明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白云岩矿资源量合计2**6.5万立方米(8**7.1万吨)。其中,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K灰)为1**2.1万立方米(3**7.6万吨);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矿(K云)为1**4.5万立方米(4**9.5万吨),剥采比约0.02:1。
开采标高: 1**9.0米至 825.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未开采利用。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取得该采矿权后,采矿权人须按要求编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等资料并通过相关部门评审、公示、公告。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经备案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明确的开采方式和要求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并按《矿区生态修复方案》进行边开采边治理,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不依法履行矿区生态修复义务或者未按照经批准的《矿区生态修复方案》进行矿区生态修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拟出让年限:12.0年
起始价:1**98.0万元
出让收益率:0.0%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1.竞买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营利法人,不接受自然人或联合体竞买。 2.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 4.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企业法人以及企业法人代表未被列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6.曾受到吊销采矿许可证行政处罚、自吊销之日起未满2年的采矿权人,不得参与竞买。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拍卖
现场: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133号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楼多功能拍卖厅)
六、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四川省•绵阳市)(ht***tp***://gg***zy***.my.***g***v.cn)的“土地矿权出让”专区查询下载拍卖出让文件。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5年09月30日—2**5年11月03日
申请报名方式:申请人须先通过绵阳电子交易系统成功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按照出让文件要求,线上提交报名资料。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1.采矿权竞买申请书(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复印件(核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法定代表人提交申请时适用); 4.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不是法定代表人提交申请时适用); 5.无失信行为承诺书(原件); 6.竞买承诺书(原件); 7.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经核实到账并加盖公章); 8.银行资信证明(缴纳竞买保证金账户银行开据,原件); 9.法律法规及拍卖出让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以上提交的复印件均须盖单位公章。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1.主持人宣布拍卖会开始; 2.拍卖主持人、监督人员、公证人员、记录人员就位; 3.拍卖主持人清点竞买人; 4.拍卖主持人介绍拍卖采矿权名称、位置、矿种、矿区面积、出让年限等; 5.拍卖主持人宣布采矿权的起拍价、增价规则和增价幅度,并明确提示是否设底价;在拍卖过程中,拍卖主持人可根据现场情况调整增价幅度; 6.拍卖主持人报出起拍价、宣布竞价开始; 7.竞买人举牌应价或者报价; 8.拍卖主持人确认该竞买人应价或者报价后继续竞价; 9.拍卖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或报价而没有人再应价或报价,且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主持人落槌表示拍卖成交,并宣布最高应价者为竞得人。成交结果对竞得人和出让人均具有法律效力。最高应价或报价低于起拍价的,拍卖主持人宣布拍卖终止。
八、风险提示
1.本次出让采矿权有不可预计的风险,出让人提供的资源情况为地勘单位进行勘测的结果,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资源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情况有差距,对此,出让人不承担责任。竞买人需认真考察与实地踏勘,详细了解该采矿权矿产资源开采中的有关风险及影响因素。竞得人在矿山生产、开发利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投资风险、采矿风险及安全风险等,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2.本次成交价仅为江油市马角镇大圆包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石灰岩矿矿区范围查明资源的采矿权出让收益,不包括其他规费、税费等费用。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交易过程中发生争议,本拍卖出让文件、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本拍卖出让文件、合同未约定的,由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监管部门投诉或依法向出让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 1.竞得人拒绝现场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的; 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3.竞得人未按约定或拒绝支付前期费用的; 4.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拒绝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书》的; 5.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者隐瞒事实的; 6.向主管部门或矿业权交易机构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 7.竞得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缴清约定的矿业权出让收益的; 8.逾期未申请办理采矿权许可证的(《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竞得人向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采矿权新立申请); 9.竞得人竞得矿权后,未按《出让公告》履行约定义务的; 10.未在规定时间通过绿色矿山评估核查的,矿山停止生产活动,至通过绿色矿山评估核查后方可恢复生产。 11.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对上述违法违约情形的处理: 1.**********************(四川省)、四川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公告; 2.没收保证金,竞得人已经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及采矿权出让收益不予退还; 3.按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要求,对失信主体信息进行记录、管理、公开,进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4.对上述违约第5、6条情形的附加处理: 出让人有权解除采矿权出让合同。 对上述违约第7条情形的附加处理: 出让人有权解除采矿权出让合同,并会同相关部门对竞得人开展企业失信联合惩戒,进入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没收保证金,竞得人已经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及出让收益不予退还。 对上述违约第8条情形的附加处理: 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采矿权竞得资格,合同于逾期之日当日予以解除,竞得人所缴交易服务费和采矿权出让收益不予退还,竞得人无权要求获得合同约定的采矿权,出让人有权对合同约定的采矿权再行出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 对上述违约第9条情形的附加处理: 出让人将竞得人纳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有权要求竞得人继续履行合同,同时,竞得人应当按出让收益和竞得人应支付的相关费用总额30%向出让人支付违约金。
十一、其他内容
本公告在********门户网站、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客服电话:021-6082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