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织金县铜厂坡镍多金属矿探矿权招标出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3〕1号)《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3〕10号)《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入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3〕6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业权招标出让有关事项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4〕59号)《贵州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实施意见》(黔自然资规〔2**4〕4号)等相关规定,贵州盛世黔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毕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对贵州省织金县毛坝镍多金属矿探矿权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场所:贵州省贵阳市中华北路242号省政府5号楼
二、*******
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碧阳大道269号
三、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贵州省织金县铜厂坡镍多金属矿
勘查矿种:3**12 镍矿,3**17 钼矿
地理位置:贵州省毕节市织金县以那镇
面积:3.0**000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 经度 | 纬度 |
1 | 105°36'47.000" | 26°46'16.000" |
2 | 105°37'50.000" | 26°46'16.000" |
3 | 105°37'52.000" | 26°46'43.000" |
4 | 105°37'50.000" | 26°47'06.000" |
5 | 105°37'33.000" | 26°47'18.000" |
6 | 105°37'02.000" | 26°47'15.000" |
7 | 105°36'53.000" | 26°46'55.000" |
8 | 105°36'47.000" | 26°46'53.000" |
9 | 0 | 0 |
拟出让年限:5.0年
起始价:61.0万元
出让收益率:1.2%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投标人应为营利法人或非营利法人的事业单位,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三)诚信资格要求:企业信用良好,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严重失信主体”;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企业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招标
现场: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5楼招拍挂室,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碧阳大道269号。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途径:于2**5年 10 月 11 日至2**5年 10 月 16 日每日09 时00 分至17 时30 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联系人:**************,联系方式:15338675554)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5年10月11日—2**5年10月16日
申请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诚信资格要求:企业信用良好,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严重失信主体”;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企业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承诺原件,格式自拟)。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综合评分法,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和详细评审,形成评标报告,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八、风险提示
(一)投标人中标矿权后,由中标人根据相关规定自行准备矿业权首次登记相关资料;中标人进场施工勘查涉及的有关事宜,由中标人自行解决。 (二)中标人应根据相关规定的需要,依法完善林业、生态环境、土地、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等手续后方可实施勘查活动,因未能完善相关手续等原因造成无法开展相关工作的,后果自行承担。 (三)非因出让人过失造成的矿权损减(包含但不限于矿权区块面积缩减、探矿许可证废止、探矿许可证被吊销),所缴纳和产生的相关费用一律不予退还和补偿。 (四)应按生态环境保护等有关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勘查,并按要求履行矿区生态修复义务。 (五)投标人应当按《贵州省矿产资源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和出让人在出让合同中约定及时开展勘查工作,无正当理由未开展或者未实质性开展勘查工作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违约责任。 (六)投标人必须承诺,在项目动工建设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按照织金县人民政府出具的《织金县以那镇水厂水源替换工程方案策划》,保障探矿权范围和探矿影响范围内群众的基本生产生活用水,未解决群众生产生活用水的,不得开展勘查工作。 (七)投标人需承诺:自愿在投标专用账户按《勘查资金预算表》中不少于预算勘查资金的20%存入专项勘查资金,在《出让合同》中约定该资金仅用于本项目的勘查使用,并接受自然资源部门监管。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本次招标出让存在异议的,请在2**5年 10 月 24 日17时00分前,以书面方式提出。联系电话:0**7-8**3409 (招标人);13984578855(代理机构)。 投诉单位:毕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7-8**6104)。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在自然资源部网站、贵州省自然资源厅网站、毕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中标结果无效,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要求,对失信主体信息进行记录、管理、公开。 (一)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竞买人之间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二)投标人、竞买人弄虚作假,骗取交易资格或中标、竞得的; (三)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竞得人拒绝签订矿业权成交确认书,中标人、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 (四)中标人、竞得人未按约定的时间付清约定的矿业权出让收益或者其他相关费用的; (五)向主管部门或者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中标或者竞得的; (六)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的情形。
十一、其他内容
(一)公告相关信息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然资源部官网、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官网、毕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上同时发布。招标信息如有变更,变更事项在上述门户网站发布,请意向投标人密切关注。 (二)联系方式:投标咨询电话:13984578855;业务咨询电话:0**7-8**3409。 (三)监督投诉单位及电话:毕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7-8**6104)。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负责解释和通知。
本公告在贵州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客服电话:021-6082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