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长特2025年10月镍铁公开询比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攀长特2**5年10月镍铁公开询比(PGWZMYHGXHD2**01**41**8)采购人为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资材事业部,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攀长特2**5年10月镍铁公开询比
2.2 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谈判采购
2.3 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生产型营业执照
(2)流通型营业执照
3.3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
流通型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
3.4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同类产品2**2.1.1 -投标截止时间的业绩证明(合同或发票扫描件)。
3.5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能力要求:提供年检合格的企业资质要求:(1)营业执照(或副本)扫描件;(2)税务登记证(或副本)扫描件(三证合一的除外);(3)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副本)扫描件(三证合一的除外)。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6 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5年10月14日14时00分至2**5年10月2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 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元,售后不退。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5年10月21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 |
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资材事业部 |
招标公司: |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
地址: |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大渡口街85号 |
地址: |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东风螺丝觜弄弄坪东路21号 |
联系人: |
孙坚 |
联系人: |
秦小峰 |
电话: |
0**2-3**3917 |
电话: |
0**2-3**1971 |
8. 异议渠道
通过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向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并附必要的证明文件。
异议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028-8**43**9
电子邮箱:lih***ong@ansteel.com.cn
9.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2-6**6658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 8:00-17:00
10. 其他事项
(1)采购文件中未列举完全的其它串通投标情形及具体认定、处置,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规及“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首页“重要通知”、“系统通知”栏目中发布的有关“通知”、“公告”规定等执行。这些栏目的发布内容,是本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认真阅读。非招标项目参照执行。
(2)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申请人的报价(修正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申请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申请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做废标处理;被认定为恶意竞争的,还将受到警告处罚。
(3)投标人/供应商(申请人或报价人)接到中标/成交短信后,应尽快登录平台(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查看中标/成交服务费并在中标/成交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通过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缴纳,否则无法获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并签订合同。
(4)采购文件附件或所附采购方案附件中对报价格式或要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投标(或报价)截止时间前采购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若采购文件其它地方的规定与此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6)经评审的投标价相等时,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如招标/采购文件附件另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
(7)采购文件中不允许偏离的要求均为不允许负偏离,凡评标委员会评审后认为属于正偏离的(优于招标文件要求),视为无偏离。
(8)投标/响应文件中除有明确要求带有合同约定性质的文件附件加盖合同专用章以外,其他说明、证明、承诺、授权等函件若有盖章要求,一律加盖单位公章为有效响应。
(9)制造商及其代理商(流通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除最低投标价有效外,其余投标人予以否决。
(10)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在开标后无不可抗力原因撤销投标文件的视为弃标,按非正当理由弃标行为进行处罚;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弃标人还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11)本项目24小时为1日。项目评审规则详见公开附件,其它要求详见采购文件及本项目附件要求。
客服电话:021-6082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