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王家庄铜多金属矿详查探矿权招标出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3〕1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业权**出让有关事项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4〕59号)、《山东省矿业权网上**规则》(鲁自然资规〔2**4〕4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实施条例》《****货物和****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委托山东三木********出让“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王家庄铜多金属矿详查”探矿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场所:济南市历下区燕东新路2号
二、矿业权****
名称:山东省******中心(山东省********)
场所:济南市历下区山大路226号
三、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王家庄铜多金属矿详查
勘查矿种:3**06 铜矿
地理位置: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
面积:6.3**000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国家大地坐标):
| 序号 | 经度 | 纬度 |
| 1 | 121°09'55.788" | 37°28'26.299" |
| 2 | 121°09'55.169" | 37°29'06.453" |
| 3 | 121°09'32.433" | 37°29'06.299" |
| 4 | 121°09'32.433" | 37°29'29.539" |
| 5 | 121°10'44.663" | 37°29'25.478" |
| 6 | 121°10'44.818" | 37°29'17.899" |
| 7 | 121°11'31.837" | 37°29'16.661" |
| 8 | 121°12'08.958" | 37°28'48.048" |
| 9 | 121°12'05.709" | 37°28'28.250" |
| 10 | 121°11'26.114" | 37°28'28.560" |
| 11 | 121°11'24.877" | 37°27'59.482" |
| 12 | 0 | 0 |
拟出让年限:5.0年
起始价:76.0万元
出让收益率:1.2%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的营利法人或者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均无效),且资金实力能够满足勘查需求;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用**”网站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出让方式及**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
**时间:2**5年12月16日
网上**:山东省********(ht***tp***://gg***zx***.sh***ng***.***g***v.cn )
六、获取**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文件的途径:**文件从网上下载获取,投标人可登录山东省********(ht***tp***://gg***zx***.sh***ng***.***g***v.cn),进入**大厅页面下载**文件。 **文件下载的起止时间:2**5年11月18日9时至2**5年12月15日17时。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5年11月18日—2**5年12月15日
申请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行在山东省******中心矿业权网上**系统(ht***tp***://gg***zx***.sh***ng***.***g***v.cn:6**1/TPBidder/mem***LoginKQ)完成注册。 注册完毕后,请于2**5年11月18日9时至2**5年12月15日17时凭企业数字证书(CA)身份认证密匙进行项目确认。报名步骤如下:第一步,在业务管理项中“填写投标信息”菜单中填写信息;第二步,在“**文件下载”菜单中选择对应标段进入领取页面,点击“下载**文件”进入下载页面下载**文件。**文件一经山东省******中心矿业权网上**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下载**版**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投标人须按照《数字证书和**印章办理须知》(下载方式:网站首页→**大厅→资料下载→数字证书和**印章办理须知)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山东省********(ht***tp***://gg***zx***.sh***ng***.***g***v.cn),进入**大厅,在**入口点击“矿业权”进入矿业权网上**系统,进行用户注册,按照系统提示上传有关证件等材料完成注册,并将注册用户和办理的数字证书绑定激活。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1.本次探矿权出让采用一次性报价的**方式,其中技术投标方案采取隐藏投标人信息的暗标评审。 2.本次探矿权出让设底价,严格保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大于或等于出让底价,低于底价的,按废标处理。 3.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技术投标方案进行暗标评审,对能力和业绩进行明标评审,对满足**文件实质性要求、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汇总打分,形成评标报告,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根据评标报告,**人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人将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发出《山东省探矿权出让中标通知书》。 4.发出《山东省探矿权出让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成交结果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山东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山东省********发布,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5.成交结果公示期间无异议的,中标人应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山东省探矿权出让中标通知书》与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签订《山东省探矿权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及税务部门缴款通知书要求,一次性缴纳本次探矿权出让收益。
八、风险提示
1.矿产资源勘查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人对探矿权的勘查前景、资源情况等出具的保证。投标人可自行前往开展现场踏勘,并充分了解拟出让勘查区块现状、地质成矿条件以及出让范围涉及的土地、道路、水体、地下管线、地上附属物、社群关系等影响勘查作业的外部条件,审慎评估投资风险。投标人参加**,即视为投标人对拟出让勘查区块现状和探矿权**文件已完全认知并自愿承担所有风险。中标人不得以资源储量、品质、勘查条件等因素为由对成交结果、签订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要求退款、索赔、延长勘查期限等。因实际找矿成果不佳或政策原因造成无法及时转采的,投资风险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在申请投标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第五条“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在“信用**”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自身的信用信息,在“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查询是否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确保符合公告中的投标人资格条件;若因信用要求不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参与投标,则视为投标人违约,依法依规进行失信惩戒。 3.投标人应充分了解矿业权人应履行的义务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相关法律法规,在中标探矿权办理登记成为合法探矿权人后,应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实施绿色勘查,有效保护矿产资源,依法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相关税费缴纳及地质资料汇交、勘查信息公示等矿业权人义务。 4.中标人在进行勘查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取水、水土保持、文物保护、水利设施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在勘查作业过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林地、湿地、光缆、电力设施等相关规定,按要求施工,给予注意和保护。 5.勘查过程中需要用地的,中标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使用土地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使用期满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恢复到原地类或者复垦达到可供利用状态。勘查过程中应遵循合理和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不占或少占耕地、林地、湿地;确需占用的,按规定办理使用耕地、林地、湿地手续。中标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6.因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等发生调整的,中标人应按照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等执行。 7.中标人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相关规定。凡含有外商投资的企业参与投标的,网上中标后,将由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征询军事部门意见后再进行中标资格确认;军事部门有异议的,省自然资源厅将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相应探矿权**出让不成交。 8.本次利用互联网进行****,存在网络、硬件、操作等各类风险,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可能出现的风险。
九、对**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本次探矿权**公告或出让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告期在******提出,由山东省自然资源厅核实处理。经核实异议成立的,中止或终止**;异议不成立的按程序继续**。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投标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或中标人违约,取消其投标人或中标人资格,不予退还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执行******领域失信惩戒相关规定,并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进行失信惩戒。造成损失的,由投标人或中标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处理。 1.投标人之间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2.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 3.中标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 4.中标人未按约定的时间付清约定的矿业权出让收益或者其他相关费用的; 5.采取行贿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中标的; 6.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的情形。
十一、其他内容
1.本公告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山东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山东省********发布。出让信息如有变更,变更事项在上述网站发布,请投标人密切关注。 2.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文件,相关内容由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和山东三木******负责解释。
本公告在山东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山东省******中心(山东省********)**大厅同时发布。
客服电话:021-60820701

会议&展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