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金属网
招标公示 中标公示 拟在建 审批公示 动态 仪器 能源 检测 设备 改造 矿业 装备 建筑 幕墙 技改 监理 维修 建筑 物资
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采购 » 招标公示 » 工程招标 » 正文

河北丰宁外沟门风光互补二期100MW光储氢项目光伏组件设备Ⅰ标段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打印     来源:91金属采购招标网     日期:2023-12-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丰宁外沟门风光互补二期100MW光储氢项目招标人为河北***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8:2。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河北丰宁外沟门风光互补二期100MW光储氢项目光伏组件设备Ⅰ标段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河北丰宁外沟门风光互补二期100MW光储氢项目,招标人为:河北***公司***。该项目已由丰宁满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以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丰审批备字【2022】13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本项目所需光伏组件设备Ⅱ标段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光伏组件设备Ⅰ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投标型号产品设计、生产、检验能力。 3.2近3年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没有处于资不抵债的状态, 需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3.3投标人信誉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na***.***g***v.cn)列为 “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2)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以开标当日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 3.4 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 (1)投标人应具有至少3个单体项目规模不低于100MW采用540Wp及以上高效单晶硅组件合同业绩。 (2)投标人应具有高效单晶硅组件累计国内出货量不低于5GW。 (3)2022年投标人应具有540Wp及以上高效单晶硅组件累计国内出货量不低于1GW。 以上业绩需提供载明组件规格型号、容量、日期的业绩合同。 3.5投标人需提供国家认可的试验室颁发的同类型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型式试验报告中的主要参数应不低于本次招标的设备参数要求,报告应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 3.6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两个***公司***、全资***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且不允许分包。
3.1.2财务要求:近3年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没有处于资不抵债的状态, 需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3.1.3信誉要求:(1)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na***.***g***v.cn)列为 “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 (2)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以开标当日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1.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3.1.7其他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投标型号产品设计、生产、检验能力。3.4 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1)投标人应具有至少3个单体项目规模不低于100MW采用540Wp及以上高效单晶硅组件合同业绩。(2)投标人应具有高效单晶硅组件累计国内出货量不低于5GW。(3)2022年投标人应具有540Wp及以上高效单晶硅组件累计国内出货量不低于1GW。3.5投标人需提供国家认可的试验室颁发的同类型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型式试验报告中的主要参数应不低于本次招标的设备参数要求,报告应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3.6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两个***公司***、全资***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且不允许分包。
3.1.8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2-04 16:002023-12-09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2-25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9:00(北京时间),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2网上开标室。5.2 交易平台: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客服热线
咨询电话:021-60820701
 

免责声明

本网页所展示的有关【【河北丰宁外沟门风光互补二期100MW光储氢项目光伏组件设备Ⅰ标段】】的信息/图片/参数等版权均归原作者所有,本站不对信息/图片/参数等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由您自行承担,本平台(本网站)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文让潜在投标者有机会参与感兴趣的竞标活动,如果您是潜在竞标者,您应对企业采购/合作/招投标程序有一定的了解,您亦可以直接联系原招标单位索取招标书/书面资料并按规则进行公开招投标。本文系通过公开、合法渠道整理/加工获得,本平台仅提供数据存储和展示服务,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客服联系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