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集团工业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新建制剂车间项目监理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国药集团工业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新建制剂车间项目监理已由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和招商合作局 以 廊开管投内资备〔2**3〕11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药集团工业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国药集团工业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利用自有用地 3**7.89 平方米新建冻干生产车间以及配套的库房、空压机房等辅助设施,总建筑面积 1**74.95 平方米。建设地点:河北省廊坊开发区百合道9号。计划开工日期:2**4年3月1日至2**5年5月31日,工期457日历天 (以实际施工开工令为准)。质量要求:合格。合同估算价:70万元(含税价)。
2.2招标范围:施工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甲级,或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1.2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财务要求:具有2**1或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2**2年至2**3年成立的公司且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须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1.4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禁止投标情形,且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3-12-18至2**3-12-22,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廊坊市置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102室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①营业执照;②资质证书;③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4-01-08 09:30 ,地点为 廊坊市置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ht***tp***://***w***w.he***eb***.***c***m) 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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