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桥煤矿光伏发电EPC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 评标情况
项目编号:HNEC-ZYZB2**55**01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1**97**9.71元;工期:自甲方通知开工之日起 120 日历天完成项目,具备并网发电条件;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紫创光科绿能(深圳)******;投标报价:1**51**8.00元;工期:自甲方通知开工之日起 120 日历天完成项目,具备并网发电条件;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人员情况
序号 |
标段编号 |
单位名称 |
姓名 |
职务 |
身份证号码 |
职业资格证书 |
证书编号 |
1 |
HNEC-ZYZB2**55**01G001 |
************ |
郭利红 |
项目经理 |
4**52**98**60**026 |
一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豫1**20**20**03**7、豫建安B(2**0)0**6663 |
2 |
HNEC-ZYZB2**55**01G001 |
紫创光科绿能(深圳)****** |
梅 勇 |
项目经理 |
4**12**98**71**218 |
二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粤2**20**20**07**2、粤建安 B(2**9)0**0484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紫创光科绿能(深圳)******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要求。
二、公示期限
2**3年7月31日-2**3年8月3日。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异议
1.1投标人可对招标程序及结果的合法性提出异议;
1.2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投标人可提出异议,超出时限将不予受理,异议须以书面形式提出(提交异议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3异议受理部门:河南中意招标有限公司永城招标处,电话:0**0-5**7705;
2、无效异议及不良异议
2.1以下情况视为无效异议,异议受理部门将不予受理:
2.1.1超过异议受理时限提出的新的异议内容;
2.1.2未向异议受理部门提交关于异议内容真实性和证据来源合法性的书面保证及证明材料的异议;
2.1.3涉及招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商业秘密及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提供上述信息具体来源的异议;
2.1.4提交的异议证明材料不全,经异议受理部门要求仍须补充资料而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提供的;
2.2提供的异议内容和相应证明材料与事实不符,或编造虚假异议内容或证明材料的异议,将被视为不良异议。不良异议行为将按河南能源集团和永煤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加永煤公司今后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黑名单。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督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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