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甸友帮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永洪铁矿采矿权协议出让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3〕1号)有关规定,现将宽甸友帮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永洪铁矿采矿权协议出让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场所:沈阳市北陵大街29号
二、受让人
名称:宽甸友帮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场所:宽甸镇府前东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0**47**40**28B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宽甸友帮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永洪铁矿采矿权协议出让公示
开采矿种:铁矿
开采规模: 30万吨/年
地理位置:宽甸满族自治县青椅山镇赫甸城村
面积:0.4**2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国家大地坐标):
拐点 | X (起标高) | Y (止标高) | 矿体标识 | 面积标识 |
1 | 4**6853.7**8 | 4**81**6.7**3 | ||
2 | 4**6852.4**8 | 4**81**9.2**3 | ||
3 | 4**6887.2**2 | 4**81**7.3**7 | ||
4 | 4**6887.6**6 | 4**82**0.6**2 | ||
5 | 4**6872.0**4 | 4**82**5.1**1 | ||
6 | 4**6657.8**9 | 4**82**1.5**9 | ||
7 | 4**6321.8**3 | 4**82**6.4**3 | ||
8 | 4**6237.4**6 | 4**81**3.7**8 | ||
9 | 4**6157.9**4 | 4**81**4.9**2 | ||
10 | 4**6356.1**2 | 4**81**8.6**6 | ||
* | 690 | 340 | 1 |
开采标高: 690米至 340米
四、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及理由
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等考虑,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的同类矿产(《矿产资源分类细目》的类别,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开采矿产资源的,向同一主体出让采矿权
理由:该采矿权协议方式扩大矿区范围符合《辽宁省矿业权协议出让工作规程(试行)》(辽自然资〔2**4〕81号)第三条第一款“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与已设采矿权范围内的资源属同一条矿体,已提交资源量,且不宜单独设置探矿权或采矿权的周边资源”的规定。出让收益按照《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3〕10号)执行。
五、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5年04月16日至2**5年04月29日
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反馈辽宁省自然资源厅(以公示期内收到时间为准)。 单位地址:沈阳市北陵大街29号 联系电话:024-6**89**8,传真:024-6**89**0
六、其他内容
无
本公示在辽宁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同时发布。
客服电话:021-6082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