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云铜锌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银精矿竞价销售
尊敬的客户:
************(以下简称“驰宏锌锗”)根据生产经营安排,将在驰宏电子商务平台面向社会对银精矿进行公开竞价销售,诚邀广大有合作意向的客户前来咨询并参与竞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竞价标的:
产地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参考品质 | 资质要求 | 保证金 | 备注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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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精矿 |
2,000 | 吨 | 参考品质:Ag:2**0-6**0g/t、Cu:0.5-4%、Au:1-10g/t、Zn:10-15%、Pb:0.8-4%、H2o:25-30%,银精矿品质最终以实际发运为准。 | 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件 | 报价须知详见附件。 |
1、以上品质、数量仅供报价参考,结算以云铜锌业实际检化验结果为准。若因供方生产原因导致实际交货量不足,不认定为违约。
2、银精矿对含银(Ag)、铜(Cu)、金(Au)进行计价,客户仅需对含银计价系数进行报价,其他杂质元素或金属不计价、不考核、不扣款,报价说明(含税出厂价):
(1)银精矿含银(Ag):按提货所在计价周期内实际交货数量加权平均品位进行结算,银精矿含银(Ag)以3**0g/干吨≤Ag<4**0g/干吨为基准,单价=基准价*计价系数(客户报价)%;基准价为提货所在计价周期内(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上海有色网1#银现货月均价或“点价”,若点价,按以下条款执行:
a、点价按单批次或多批次执行,具体数量以销售数量为准,点价合约为上海期货交易所沪银合约,点价合约为交货月下一个月及之后月份的合约,(如交货月为M,则只能点M+1及以后月份的合约)。
b、点价周期: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至前一个交货周期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比如,8月交货部分的点价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7月25日)。
c、供方于点价日当天(北京时间上午9点至凌晨1点00分之间)通过发送信息(短信)的形式通知相关点价信息,点价信息包括点价品类,数量,合约及价格,成交中选方需1小时内反馈,双方根据成交情况书面确认。点价时点由供方确定,需方依据供方建仓要求指令执行,建仓后的相关信息由需方书面反馈至供方作为结算依据(点价确认书)。
d、点价结算基准价由双方以点价确认书为准。
e、到达交货月后,供方依据约定点价量向需方交货。银精矿含银(Ag)原则上期货点价量不允许超过现货量,确实因生产原因导致现货实际交货量低于点价量,超点部分加权均价自动转移到下个月交货部分进行结算,未点价部分基准价按提货所在计价周期(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上海有色网1#银现货月均价。
(2)银精矿含银(Ag)计价系数执行增度增系数、减度减系数,含银(Ag)品位3**0g/干吨≤Ag<4**0g/干吨为基准执行固定系数(客户报价);
(3)增度增系数:当含银(Ag)>4**0g/干吨时,Ag品位每上升500g/干吨,作价系数对应固定系数增加1%,计价系数增加至99.50%不再增加;
(4)减度减系数:银精矿含银(Ag)2**0g/干吨≤Ag<3**0g/干吨,Ag品位每下降500g/干吨,作价系数应减少0.5%;银精矿含银(Ag)2**0g/干吨≤Ag<2**0g/干吨,Ag品位每下降500g/干吨,作价系数对应减少1%;银精矿含银(Ag)1**0g/干吨≤Ag<2**0g/干吨,Ag品位每下降500g/干吨,作价系数对应减少2%;银精矿含银(Ag)1**0g/干吨≤Ag<1**0g/干吨,Ag品位每下降500g/干吨,作价系数对应减少3%;银精矿含银(Ag)<1**0g/干吨,执行固定系数87%。 银精矿含银(Ag)加权平均品位增减不足500g/干吨时,计价系数不增不减,按照实际交货数量计算加权平均品位分段累计计算。
(5)银精矿含铜(Au)按提货所在计价周期内实际交货数量加权平均品位进行结算,单价=基准价×计价系数,基准价为提货所在计价周期(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上海有色网“金99”均价,计价系数如下:
1g/干吨≤Au<5g/干吨,计价系数85%;
Au<1g/干吨,不计价;
银精矿含金(Au)≥5g/干吨时,Au品位每上升1g/干吨,金作价系数对应增加1%,计价系数增加至98%后不再增加。
(6)银精矿含铜(Cu)按提货所在计价周期内实际交货数量加权平均品位进行结算,单价=基准价×计价系数(见下表),基准价为提货所在计价周期(上月26至本月25日)上海有色网1#电解铜现货月均价,计价系数如下:
Cu≥2%,计价系数55%;
1%≤Cu<2%,计价系数50%;
Cu<1%,不计价。
3、执行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至2**5年12月31日。鉴于供方银精矿场地堆存有限,所以供方通知需方提货后的三个工作日内,需方必须付款提货,否则供方有权扣罚需方定金,每延迟一天提货扣罚定金一万元,并且有权终止合同。
4、报价前必须到现场查看实物并进行登记,为保证报价的有效性,看货时必须带公司资质原件和委托书,公司资质包括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一经报价,视为对货物已经查验,后期不再接受任何品质争议。
5、看货联系人及资质审核人:杨德,手机:15987189831。
6、交货及结算方式:客户自提,供方负责装车,运输费用由需方承担。单批次全额预付货款,款到发货。
7、提货地点:云南云铜锌业股份有限公司厂内仓库(昆明市安宁市禄脿街道安宁产业园区西区)。
8、本次竞价禁止存在关联关系的公司同时参与报价,否则将视为围标行为,所有报价无效报价,并按照公司客户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9、议价结束客户收到《价格确认函》后3个工作日内需方向供方预付50万元(大写:伍拾万元整),该笔定金作为履约定金,若无违约转为合同有效期内最后一批货款。若客户未接到《价格确认函》,则表示贵司本次未中选。
二、付款及结算方式: | |||||||||
单批次全额预付货款,结算按供方检斤化验数据结果为准 。 | |||||||||
三、提货要求: | |||||||||
发货按实物为准,具体提货时间按供方安排。 | |||||||||
四、报价方式及截止时间: | |||||||||
(一)报价方式:网络平台直接报价。具体方式为:登录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ps***://ch***xz***.ch***co***.***c***m.cn)→电子销售→用户登录(登录账户为公司全称)→进行报价。 | |||||||||
平台地址:ht***ps***://xs.ch***xz***.***c***m | |||||||||
业务联系人:何子艳,电话:0**4-8**9339; | |||||||||
注册联系人:何希航,电话:0**4-8**9557; | |||||||||
(二)报价截止时间为:2**5年07月03日 10:00:00整。 | |||||||||
五、客户报价条件及要求: | |||||||||
参与报价的客户需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满足并遵守《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管理公告》客户准入条件及管理要求,自愿按照我公司规定的标准缴纳信誉保证金(或定金),并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 |||||||||
六、信誉保证金要求: | |||||||||
(一)信誉保证金管理按《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管理公告》执行,报价方需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向我公司缴纳购销信誉保证金,以我公司财务实际收款为准,并备注“购销信誉保证金”,保证金联系人:何希航,电话:0**4-8**9557。 | |||||||||
(二)竞价后未中标或合同履约完毕后,后续不再与我公司有合作意向的客户,可申请退还购销信誉保证金(无息退还本金)。 | |||||||||
购销信誉保证金请汇往以下银行及账号 | |||||||||
开户名称:驰宏实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 |||||||||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四支行 | |||||||||
账号:3**50**53**00**04**1 | |||||||||
七、违约管理 | |||||||||
(一)弃标、毁约管理:客户发生下列不诚信行为之一的,发生1次,禁业3个月,扣除50%信誉保证金,记录不诚信行为1次,一年内累计发生2次,全额扣除信誉保证金,退出客户名录,列入驰宏锌锗客商黑名单,1年内禁止与驰宏锌锗发生业务合作,2年内不得享受驰宏锌锗客户授信及战略客户优惠政策。 | |||||||||
1、竞价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 | |||||||||
2、签订合同后拒不履约或选择性部分履约; | |||||||||
3、装卸过程中不服从装卸安排; | |||||||||
4、未按合同要求指令提货(供货)。 | |||||||||
(二)围标、运输失当管理:客户发生下列不诚信行为之一的,一经核实,全额扣除信誉保证金,并退出客户名录,列入驰宏锌锗客商黑名单,2年内禁止与驰宏锌锗发生业务合作,3年内不得享受驰宏锌锗客户授信及战略客户优惠政策。 | |||||||||
1、客户串通一气,进行围标; | |||||||||
2、违反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 | |||||||||
(三)弄虚作假、寻衅滋事管理:客户发生下列不诚信行为之一的,一经核实,全额扣除信誉保证金,并退出客户名录,列入驰宏锌锗客商黑名单,5年内禁止与驰宏锌锗发生业务合作,10年内不得享受驰宏锌锗客户授信及战略客户优惠政策。 | |||||||||
1、运输车辆在过磅检验中弄虚作假; | |||||||||
2、收发货过程中,威胁工作人员、干预业务操作、寻衅滋事等且性质恶劣。 | |||||||||
(四)违反廉洁经营:对违反《廉政合同》条款的客户,全额扣除信誉保证金,退出客户名录,列入驰宏锌锗客商黑名单,10年内禁止与驰宏锌锗发生业务合作,终生不得享受驰宏锌锗客户授信及战略客户优惠政策。 | |||||||||
(五)其他情形:除上述情形外,客户对我公司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根据影响程度,发生一次扣除50%–100%信誉保证金。 | |||||||||
(六)违约后保证金补充规定:未交纳信誉保证金的客户违反诚信管理,除按上述条款禁止业务外,解禁后需交纳该物料分类中的最高信誉保证金额度,交纳到账后才能参与竞价。 | |||||||||
(七)不良行为禁业:合作期间,如因客户自身原因出现社会公众不良行为记录、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中“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及“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将给予客户“禁业”处理,直至不良行为解除为止。 | |||||||||
八、其它要求 | |||||||||
(一)数量及品质情况仅为报价参考,合同签订后,需方按供方要求到供方厂内提货(运输车辆和驾驶员必须具备相关运输资质),运费由需方承担。 | |||||||||
(二)若需方运输车辆在厂区行驶过程中出现抢道、插队或在装车、计量过程中弄虚作假、恐吓我公司现场操作人员的,我公司有权终止合同,并纳入客户诚信档案。 | |||||||||
(三)其它未尽事宜,中标后将在购销合同中约定,并以购销合同为准。 | |||||||||
(四)请在有效报价时间内提交报价单,逾期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如因网络延误、邮件传送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无效报价我公司概不负责。报价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报价。 |
客服电话:021-6082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