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乐平市红谷山金矿普查探矿权网上挂牌出让
为促进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江西省自然资源厅组织江西省乐平市红谷山金矿普查探矿权网上挂牌出让。
一、出让人
名称: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场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团结路66号
二、*******
名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场所:ht***ps***://zr***zy***.jx***jy***.cn
三、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江西省乐平市红谷山金矿普查
勘查矿种:金矿
地理位置:江西省景德镇市乐平市
面积:0.33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 经度 | 纬度 |
1 | 117°11′11.000″ | 29°01′59.000″ |
2 | 117°11′11.000″ | 29°01′38.000″ |
3 | 117°11′26.000″ | 29°01′38.000″ |
4 | 117°11′26.000″ | 29°01′52.000″ |
5 | 117°11′41.000″ | 29°01′52.000″ |
6 | 117°11′41.000″ | 29°01′59.000″ |
7 | 0 | 0 |
1 | 117°11′14.917″ | 29°01′49.501″ |
2 | 117°11′16.986″ | 29°01′48.913″ |
3 | 117°11′18.092″ | 29°01′47.482″ |
4 | 117°11′18.676″ | 29°01′43.519″ |
5 | 117°11′18.010″ | 29°01′43.000″ |
6 | 117°11′14.946″ | 29°01′45.018″ |
7 | 117°11′13.288″ | 29°01′47.944″ |
8 | -1 | 0 |
勘查工作程度:草根阶段
勘查投入要求:完成规定最低勘查投入
拟出让年限:5年
起始价:1.09万元
出让收益率:2.3%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竞买申请人必须是符合探矿权申请条件或受让条件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二)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 (四)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5年07月29日—2**5年08月12日
网上地址:ht***ps***://zr***zy***.jx***jy***.cn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交易网址: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ps***://zr***zy***.jx***jy***.cn);有关《探矿权出让网上挂牌须知》及其他出让文件,请竞买申请人直接登陆交易平台查阅、下载。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5年07月07日—2**5年08月08日
申请报名方式:意向竞买人应当登陆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ps***://zr***zy***.jx***jy***.cn),按照交易系统明确的报名流程操作,报名成功后方能参与网上申请和竞买活动。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意向竞买人报名前需应当取得有效的数字证书,具体请登录江西省数字公司门户网站http://www.*************,电话:0**1-8**12**3、0**1-8**12**0。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本次探矿权出让为无底价挂牌,采用增价报价方式,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万元或人民币5万元的整数倍。 (二)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入选人。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起始价的,不成交。
八、风险提示
竞买申请人应当充分了解矿业权人应履行的义务及矿产勘查开发相关法律法规,承担以下风险而带来的损失: (一)竞买申请人未对出让范围所涉及的土地、山权、林权、道路、铁路、地下管线、水电供给、废渣占地堆放、地表附着物、社群关系等影响资源勘查作业的外部条件作充分的了解。 (二)矿产资源勘查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可能存在出让区范围内未取得明显勘查成果的情况,竞得人应自愿承担该风险。 (三)因安全生产的相关要求,探矿权转采矿权时,与周边已设采矿权或村庄等需留设安全范围,可能造成该安全范围区域不能转采;或勘查工作证实区内矿体与周边相邻采矿权内矿体为同一矿体的延伸,转采时存在需与周边采矿权属同一主体的要求。 (四)竞得人在进行勘查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林业、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河道、文物、电力、水利设施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自行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城市规划区、林地、草原、湿地等相关规定,做好避让及保护措施,并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通道。勘查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竞得人开展地质勘查需临时用地的,应依法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经批准如需临时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使用期满后必须及时复垦并恢复原状。勘查开采过程中应遵循不占或少占耕地、林地、草原的原则,合理和集约节约利用耕地、林地、草原,按规定办理使用耕地、林地、草原手续。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五)因法律法规、国家或地方的产业、环保、规划等相关政策原因,可能造成探矿权出让必须终止或者探矿权不能转为采矿权。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出让探矿权存有异议的,应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提出,联系电话:0**1-8**61**6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一)竞买人在网上交易活动中实施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得入选人或竞得人违约,按照公告或者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竞得结果无效,竞得入选人或竞得人交纳的交易服务费、竞买保证金或开具的电子保函担保金额不予退还,接受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 1.与其他竞买人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2.弄虚作假,骗取交易资格或竞得的; 3.拒绝签订矿业权成交确认书,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4.未按约定的时间付清约定的矿业权出让收益或者其他相关费用的; 5.向主管部门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6.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的情形。
十一、其他内容
(一)本次出让公告等相关信息同时在自然资源部网站、江西省自然资源厅(或同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发布。出让信息如有变更,变更事项在上述网站发布,请意向竞买人密切关注。 (二)竞买申请人应全面仔细阅读《探矿权出让网上挂牌须知》,了解该探矿权详细情况和要求。 (三)本次挂牌不组织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竞买人可自行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竞买人参加本次出让项目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四)本次挂牌只接受网上报价,不接受现场书面报价以及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价。 (五)本次出让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出让人或交易机构负责解释和通知。
本公告在江西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客服电话:021-6082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