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城关中心小学综合楼教学电子电器设备采购结果公告(采购包1)
一、项目编号:[3**428]LH[GK]2**5003
二、项目名称:将乐县城关中心小学综合楼教学电子电器设备采购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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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祥坂街26号(原上浦路南侧)富力中心A座2层02商务办公 | 1,077,877.00元 | 97.8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将乐县城关中心小学综合楼教学电子电器设备采购):
货物类(*************)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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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教学仪器 | 将乐县城关中心小学教学电子电器设备采购 | 将乐县城关中心小学教学电子电器设备采购 | 海康威视等 | DS-2CD224ABCYH-L等 | 1 | 批 | 1,077,877.0**0 | 1,077,877.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喻基亮 |
评审专家: | 石勇 、 林丽云 、 马亮明 、 饶松旺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根据本项目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中“有关费用问题”的约定,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1.5%收取,100~500万元部分按货物1.1%,服务0.8%收取)。中标人应当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服务费。如招标服务费低于3**0元时,按3**0元整缴纳中标服务费给代理公司,缴后不退。 (2)相关费用交纳帐户: 户 名:************ 开户银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营业部 账 号:8**01**60**355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将乐县城关中心小学综合楼教学电子电器设备采购:1.5**7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经评标小组审核参加投标的各供应商资格均通过。
客服电话:021-6082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