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000-JSSZ-C2025-004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98.41万元,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在全球能源转型与“双碳” 目标的大背景下,发展清洁能源成为必然趋势。光伏发电作为一种清洁、可再生的能源形式,具有显著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应急保障中心航闸检测部屋顶空间、停车棚顶空间闲置,具备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的条件,通过实施光伏项目,可有效利用空间,实现能源的自给自足,降低单位用电成本,减少碳排放,树立绿色环保的单位形象。
主要内容:在京杭运河江苏省船闸应急保障中心航闸检测部院区办公楼、培训中心及门厅、停车棚屋顶等新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电量结算原则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系统采用分块发电分散低压并网方式。具体实施内容以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包括为完成上述工程所必需的相关临时工程的施工以及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
质量目标: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达到合格标准,供电系统经供电部门验收合格。
安全目标: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本工程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人员零伤亡。
合同履行期限:100日历天(其中: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合同签订后100日内完成并网并投入使用),缺陷责任期:自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之日起24个月。 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建筑业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响应人如为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为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的须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响应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三项):
①响应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原《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0年第36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五级、承修五级、承试五级及以上或现《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5年第30号)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三级、承修三级、承试三级及以上;
③响应人应具有省级或以上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主要人员要求:
①响应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响应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文件中的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响应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②响应人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具有省级(或以上)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其他要求:
①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成交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提供相应承诺书,格式自拟)。
②拟投入本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须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响应当月至响应当月开始往前3个月中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南京市中山北路285号江虞宾馆四楼
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5年8月13日至2025年8月20日(每日9:00-12:00,13:30-17:3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自行将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电子文件接收邮箱、联系方式和磋商文件对公支付凭证电子版)发送至代理qq:2724589117,仅支持响应人对公账户支付。磋商文件售出不退。(付款单位名称: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南京银行长江支行,账号:088540201021684497)经代理机构确认后领取纸质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5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8-26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北航务管理处东侧老办公楼五楼开标室(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延安东路68号)
五、开启
时间:2025-08-26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 285 号附楼(原江虞宾馆)4 楼 401室开评标室4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磋商响应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响应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响应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响应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磋商。
4.现场踏勘或答疑:
*响应人须自行联系发包人踏勘项目现场(未现场勘察和未提出疑义的投标人将被视为已勘察,认同招标项目要求的内容)。未踏勘项目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响应人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发包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5.本项目允许分包,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
6.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档案袋或封套内应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文档为①正本全本扫描件,格式为PDF;②可编辑的整套word格式响应文件;③报价清单应为xls、xlsx格式(①②③均需提供),以U盘形式承载,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响应人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7.因苏采云系统填写限制,本项目响应文件首次递交和磋商地点:苏北航务管理处东侧老办公楼五楼开标室(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延安东路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