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能源云南弥勒100MW/200MWh电化学共享储能电站EPC总承包项目公告
(招标编号: T2**10**20**2 )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三峡能源云南弥勒100MW/200MWh电化学共享储能电站EPC总承包项目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三峡新能源发电(弥勒)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储能电站位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新哨镇北部,站址中心坐标为东经 103°27'22",北纬 24°18'18",场地现状高程 1**0~1**4m 之间,最大高差约 24m,地形平缓开阔,坡度在 3~8°之间,局部有土坎。
本项目拟新建1座220kV电化学共享储能升压站,配置1台容量为200MVA的220kV变压器,通过1回 220kV 架空线路“π”接 220kV 弥勒东风电场~佛城变线路(佛城变建成前为 220kV 弥勒东~圭山线路)。
2.2招标范围
三峡能源云南弥勒100MW/200MWh电化学共享储能电站EPC总承包,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储能系统、升压站、送出线路、对侧变电站间隔改造等初步设计至整体竣工验收的全部勘察设计;除储能系统外的所有设备及材料采购及监造;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水环保工程等施工,项目管理、项目前期专题手续办理、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含各项专题、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等验收)、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同时也包括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提供服务等工作。
分界点:本期建设可以容纳110MW/220MWh的电化学共享储能电站,集装箱储能电池系统设备采购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35kV侧储能系统(即储能开关柜、电力电缆、储能电池系统、35kV侧二次设备等)本期按照45MW/90MWh建设安装,并设计规划预留130MWh储能系统(即储能开关柜、电力电缆、储能电池系统、35kV侧二次设备等)的建设空间,其余GIS、主变、35kV开关柜、SVG、接地变、站用变、二次设备、电力电缆、通信等相关设备,对侧变电站间隔改造、配套通信工程及光纤熔纤、送出线路工程、升压站工程等所需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及材料采购、征租地、手续办理、试验、验收等均属于本招标范围。其中储能电池系统以集装箱为分界点,集装箱以内的所有设备集成采购、箱变PCS舱至电池舱、集装箱之间和变压器之间的电缆及附件、通信线缆及附件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剩余接入至升压站的所有设备及材料(含消防管路)由投标人负责。
2.3计划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时间:2**5年10月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2**5年12月30日前具备首批并网条件,2**6年3月1日实现全容量并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①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②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勘察方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若提供分项资质,须包含全部3个分项资质:勘察、设计、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及以上资质;
③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⑤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承装类二级及以上(不含承装类二级(110千伏以下))、承修类二级及以上(不含承修类二级(110千伏以下))、承试类二级及以上(不含承试类二级(110千伏以下))的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证应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5年第30号令)和《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5]44号)要求。
⑥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说明:联合体参与投标时,各方资质要求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内容确定。
(2)业绩要求:2**2年1月1日至投标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100MWh及以上作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已完工的独立电化学储能EPC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或1项100MWh及以上作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已完工的风电/光伏配套电化学储能EPC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注:须提供1.合同证明文件;2.业主出具的项目投运证明或完工证明或项目完工验收评定书或工程移交证书或竣工报告扫描件等证明材料,材料中须体现具体工作内容及储能系统的装机容量MWh;);
(3)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由牵头方派出)须具有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为机电工程)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至少担任过1项100MWh及以上已完工的独立电化学储能EPC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及以上职务的经历,或1项100MWh及以上已完工的风电/光伏配套电化学储能EPC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及以上职务的经历(须提供投标人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证明、相关业绩合同证明文件、投运证明或完工证明等材料,材料中须体现具体工作内容及储能系统的装机容量MWh);
(4)信誉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各方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 报价) 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联合体各方专业范围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内容确定;
(5)财务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各方近3年(2**2年、2**3年、2**4年)无连续2年亏损。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文件获取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5年8月25日至2**5年9月1日17 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4.2 文件获取费用: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人民币 1**0元/标段,售后不退,该费用仅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3 文件获取方式:**************************(网址:ht***ps***://***e***s.***c***g.***c***m.cn/,以下简称“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886-1**2转2)进行免费注册成为供应商(已有账号的供应商无需进行注册)。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获取时间内登录平台进行报名并完成费用支付,支付成功后方可下载相应标段招标文件。否则将不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未支付成功的标段,也不能参与相应标段的投标。
五、现场踏勘
×组织
招标人将组织现场踏勘,潜在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投标人对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责。踏勘集合时间: 无 ,踏勘集合地点: 无。
√不组织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截止时间: 2**5年9月16日10:00
6.2 递交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在“新平台”的对应标段下,完成加密后投标文件的递交操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成功在“新平台”完成投标文件递交操作,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电子身份认证
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的离线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等环节均需要使用CA电子钥匙(若接受联合体投标,则其联合体协议书应由联合体各方加盖企业CA电子印章以及法定代表人CA电子印章)。新平台CA电子钥匙须在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网站办理(以下简称“北京CA”,网址:ht***ps***://es***gn***.***c***g.***c***m.cn,服务热线:010-5**15**1/4**91**888,办理周期约为5个工作日),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投标,由于未及时办理CA电子钥匙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ht***tp***://***e***p.***c***g.***c***m.cn)所使用CA电子钥匙不适用于“新平台”。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ht***tp***://***w***w.ce***ce***.***c***m)、******************(ht***ps***://***e***s.***c***g.***c***m.cn) 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与合同造价中心 ,联系方式为 010-5**80**8 。
客服电话:021-6082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