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县城关街道北片区地热预可行性勘查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部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矿业权出让工作规范》《山东省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菏泽市人民政府批准,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菏泽市曹县庄寨镇万代兰地热预可行性勘查等26宗地热探矿权。
一、出让人
名称: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场所:菏泽市中华路659号
二、*******
名称: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菏泽市中华路426号
三、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东明县城关街道北片区地热预可行性勘查
勘查矿种:1**50 地热
地理位置:东明县城关街道
面积:8.5**800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 经度 | 纬度 |
1 | 115°04'28.954" | 35°19'32.883" |
2 | 115°07'09.030" | 35°19'38.146" |
3 | 115°07'10.069" | 35°18'48.945" |
4 | 115°05'31.465" | 35°18'47.400" |
5 | 115°05'32.464" | 35°18'04.886" |
6 | 115°04'14.129" | 35°18'06.372" |
7 | 0 | 0 |
拟出让年限:5.0年
起始价:85.21万元
出让收益率:3.6%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竞买人是指符合探矿权申请条件或者受让条件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竞买人应当具有购买的经济实力和支付能力。不接受联合竞买。 (二)未列入“信用中国”和“信用山东”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和失信黑名单,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5年10月10日—2**5年10月23日 挂牌时间以公告为准
网上交易:ht***tp***://hz***zx***.cn/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竞买人可登录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hz***zx***.cn/)矿业权出让交易系统查看和打印出让相关文件。****************************-服务流程《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竞买申请人须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到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CA办理服务窗口)或网上申请办理数字证书后,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并参与竞买(已办理数字证书的竞买人可直接登录网上系统使用)。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5年09月05日—2**5年10月21日
申请报名方式:竞买人可登录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hz***zx***.cn/)矿业权出让交易系统查看和打印出让相关文件。****************************-服务流程《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竞买申请人须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到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CA办理服务窗口)或网上申请办理数字证书后,方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并参与竞买(已办理数字证书的竞买人可直接登录网上系统使用)。 竞买人须在2**5年10月21日16时30分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5年10月21日16时30分。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一)竞得人须在交易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持以下材料到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资格审查: 1.电子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 3.竞得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4.在线打印的《竞买申请书》《资格确认书》《成交确认通知书》(原件一式五份,加盖单位公章)。 5.竞得人承诺书(原件)。内容包括:竞得人在挂牌起始日前,(1)未被行政处罚;(2)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3)在“信用中国”无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记录;(4)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无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记录(包括法定代表人及其股东等)。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1.挂牌截止时,报价最高者即为竞得人; 2.挂牌截止时,无竞买人报价的,挂牌不成交。
八、风险提示
矿产资源勘查具有不可预见性的风险,竞买人参与竞买前应通过实地考察等方式充分了解该探矿权的相关情况,审慎评估勘查风险。(一)因法律法规,国家或地方产业、环保、规划等政策调整因素造成的勘查、开采无法实施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二)竞得人取得探矿权后,必须依法依规进行矿产资源勘查活动,探矿过程中涉及到环保、林业、应急、土地、道路、水土保持、电力等事项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自行办理,发生的费用(包括不可预见费)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如因相关手续不能办理等情况导致地质勘查工作不能如期进行,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三)竞得人在进行勘查工作时,按绿色勘查规范要求,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取水、水土保持以及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耕地、生态保护红线、国土空间规划、林地、草原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四)因安全生产的相关要求,探矿权转采矿权时,与周边已设采矿权或村庄等需留设安全范围,可能造成该安全范围区域不能转采,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五)因法律法规、国家或地方的产业、环保、规划等相关政策原因,探矿权出让必须终止或者探矿权不能转为采矿权,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六)竞买人不得以地质资料不详、政策法规变化、不可抗力等为由向自然资源部门提出退款、索赔要求。(七)涉及与油气矿业权重叠的地热探矿权,竞得人需与油气矿业权人签订互不影响和权益保护协议后,方可办理勘查许可证。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因网上交易产生纠纷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菏泽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一)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探矿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4部门《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发改法规〔2**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5年内禁止其参加菏泽市各级矿业权交易平台组织的矿业权出让交易活动。 (二)出让人通过“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等网站查询竞得入选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及其股东等)信用信息,对竞得入选人信用情况进行审核,如发现竞得入选人存在失信行为的,取消其竞得入选人资格。
十一、其他内容
联系方式: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0-5**8023;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0-5**9072;数字证书办理,15315301315 。
本公告在菏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客服电话:021-6082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