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2026年硫精矿竞价销售
尊敬的客户: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驰宏锌锗”)根据生产经营安排,将在驰宏电子商务平台面向社会对硫精矿进行公开竞价销售,诚邀广大有合作意向的客户前来咨询并参与竞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竞价标的:
| 产地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参考品质 | 资质要求 | 备注说明 |
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 | 硫精矿 | 3,000 | 吨 | H2O:15%-25%、Zn:2%-6%、Pb:2%-10%、S:30%-60%、Ag:100g/t-500g/t、Au:0.5g/t-3g/t、Cu:0.2%-1%、In:20g/t-120g/t | 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件, |
说明: 1、以上品质为我司产出硫精矿典型品位,仅供报价参关于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2026年硫精矿竞价销售的公告考。数量仅为暂估量,检斤、分析化验以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实际检斤数量为准。
2、 硫精矿计价规则:
A.硫精矿含Ag按计价周期内加权平均品位进行结算,结算单价=基准价*(),基准价为提货所在计价周期上海有有色网1#Ag均价(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硫精矿含Ag以100g/t为基准,含银品位上升或降低10g,计价系数增加或者减少1%,价格为0不在减价。
B、硫精矿含Au按计价周期内加权平均品位进行结算,月度加权平均硫精矿含Au品位:0.50g/t-1g/t结算单价=基准价*40%,月度加权平均硫精矿含Au品位>1g/t结算单价=基准价*60%基准价为提货所在计价周期上海有色网Au95均价(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计价周期内加权平均品位Au<0.5g/t不计价。
C、硫精矿含Pb、Zn、Cu按计价周期内加权平均品位进行结算,Pb+Cu≥2%时,每度120元/干吨,Zn≥4%时,每度50元/干吨,Pb+Cu<2%时不计价,Zn<4%时不计价。 硫精矿含其他元素不计价、不考核、不扣价。
综合以上硫精矿干吨结算单价=A+B,结算总价=干吨结算单价*干吨重量+含金总价。
硫精矿含金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免税),硫精矿除含金外其余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硫精矿含其他元素不计价、不考核、不扣价。以我司实际检斤、分析为准;发货按实物品质为准,报价数量要 求:数量 ≤3000吨 。 4、有关联关系的公司禁止对同一公告进行同时报价,否则所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并视为围标行为,将按照客管理 制度进行处罚!
5、如果遇到生产原因导致不能完全按照约定的数量时不应认为违约。
6、合同签订后客户需一次性预付合同签订数量的全部货款。
7、合同签订后,客户接到我司提货通知后,将货物直接拉运至公司,如需铁路运输,需要短途运输贮存在室内仓库 ,禁止将货物贮存在室外,如未按要求执行,我司将根据合同进行考核。
8、现场看货联系人:王宏伟,电话:13314818884。
9、报价前需实地查看货物,竞价结束后,我公司不再受理任何品质异议。 10、合同执行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
| 二、付款及结算方式: | |||||||||
| 单批次全额预付货款,结算按供方数据结果为准 。 | |||||||||
| 三、提货要求: | |||||||||
| 发货按实物为准,具体提货时间按供方安排。 | |||||||||
| 四、报价方式及截止时间: | |||||||||
| (一)报价方式:网络平台直接报价。具体方式为:登录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s://chxz.chinalco.com.cn)→电子销售→用户登录(登录账户为公司全称)→进行报价。 | |||||||||
| 平台地址:https://xs.chxz.com | |||||||||
| 业务联系人: | |||||||||
| 注册联系人:何希航,电话:0874-8979557; | |||||||||
| (二)报价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16日 10:00:00整。 | |||||||||
| 五、客户报价条件及要求: | |||||||||
| 参与报价的客户需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满足并遵守《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管理公告》客户准入条件及管理要求,并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 |||||||||
| 六、违约管理 | |||||||||
| (一)弃标、毁约管理:客户发生下列不诚信行为之一的,发生1次,禁业3个月,记录不诚信行为1次,一年内累计发生2次,退出客户名录,列入驰宏锌锗客商黑名单,1年内禁止与驰宏锌锗发生业务合作,2年内不得享受驰宏锌锗客户授信及战略客户优惠政策。 | |||||||||
| 1、竞价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 | |||||||||
| 2、签订合同后拒不履约或选择性部分履约; | |||||||||
| 3、装卸过程中不服从装卸安排; | |||||||||
| 4、未按合同要求指令提货(供货)。 | |||||||||
| (二)围标、运输失当管理:客户发生下列不诚信行为之一的,一经核实,退出客户名录,列入公司客商黑名单,2年内禁止与驰宏锌锗发生业务合作。 | |||||||||
| 1、存在关联关系的公司禁止参加同一竞价公告报价; | |||||||||
| 2、参与报价中存在价格严重欺诈、刻意抬高/降低报价等非正常竞争行为; | |||||||||
| 3、客户串通一气,进行围标; | |||||||||
| 4、违反国家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 | |||||||||
| (三)弄虚作假、寻衅滋事管理:客户发生下列不诚信行为之一的,一经核实,退出客户名录,列入公司客商黑名单,5年内禁止与驰宏锌锗发生业务合作。 | |||||||||
| 1、以不诚信、欺诈等手段骗取准入资格,运输、计量、检化验等环节弄虚作假; | |||||||||
| 2、收发货过程中,威胁工作人员、干预业务操作、寻衅滋事等且性质恶劣; | |||||||||
| 3、通过给予公司、各单位相关人员回扣、返点等形式影响其对供应商公正、公平评价。 | |||||||||
| (四)违反廉洁经营:对违反《廉政合同》条款的客户,退出客户名录,列入驰宏锌锗客商黑名单,10年内禁止与驰宏锌锗发生业务合作,终生不得享受驰宏锌锗客户授信及战略客户优惠政策。 | |||||||||
| (五)不良行为禁业:合作期间,如因客户自身原因出现社会公众不良行为记录、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中“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及“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将给予客户“禁业”处理,直至不良行为解除为止。 | |||||||||
| 七、其它要求 | |||||||||
| (一)数量及品质情况仅为报价参考,合同签订后,需方按供方要求到供方厂内提货(运输车辆和驾驶员必须具备相关运输资质),运费由需方承担。 | |||||||||
| (二)若需方运输车辆在厂区行驶过程中出现抢道、插队或在装车、计量过程中弄虚作假、恐吓我公司现场操作人员的,我公司有权终止合同,并纳入客户诚信档案。 | |||||||||
| (三)其它未尽事宜,中标后将在购销合同中约定,并以购销合同为准。 | |||||||||
| (四)请在有效报价时间内提交报价单,逾期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如因网络延误、邮件传送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无效报价我公司概不负责。报价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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