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本溪市三会厂铁矿普查探矿权协议出让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有关规定,现将辽宁省本溪市三会厂铁矿普查探矿权协议出让公示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辽宁省自然资源厅
场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29号
二、受让人
名称:本溪市正源矿业有限公司
场所:辽宁省本溪市溪湖区火连寨街道办事处三会厂村3组5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503318704235W
三、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辽宁省本溪市三会厂铁矿普查
勘查矿种:22001 铁矿
地理位置:本溪市溪湖区
面积:0.040000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 序号 | 经度 | 纬度 |
| 1 | 123°40'16.727" | 41°21'21.575" |
| 2 | 123°40'12.803" | 41°21'21.596" |
| 3 | 123°40'12.763" | 41°21'17.827" |
| 4 | 123°40'14.239" | 41°21'14.900" |
| 5 | 123°40'17.209" | 41°21'10.829" |
| 6 | 123°40'22.343" | 41°21'08.046" |
| 7 | 123°40'28.358" | 41°21'08.010" |
| 8 | 123°40'24.089" | 41°21'09.734" |
| 9 | 123°40'16.154" | 41°21'16.067" |
| 10 | 0 | 0 |
四、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及理由
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矿业权设置合理性等要求,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的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周边、零星分散资源, 以及属同一主体相邻矿业权之间距离300米左右的夹缝区域,直接以协议方式出让探矿权或采矿权。
理由:《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第二条第二款“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矿业权设置合理性等要求,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的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周边、零星分散资源,以及属同一主体相邻矿业权之间距离300米左右的夹缝区域,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直接以协议方式出让探矿权或采矿权”的规定。
五、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026年03月24日至2026年04月07日
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反馈辽宁省自然资源厅(以公示期内收到时间为准)。 单位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29号 联系电话:024-62789098、62789093,传真:024-62789000。
本公示在辽宁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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