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光伏发电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光伏发电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855号1幢41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4年03月1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HGA-029
项目名称: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光伏发电项目
预算金额:0.0**1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1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贯彻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和上海市相关工作要求,加快公共机构能源结构转型发展,根据《上海市公共机构资源节约和循环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上海市关于推进公共机构光伏开发应用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闵行公安分局及闵行看守所建筑实际情况,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进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建设,实现可再生能源系统充分利用,实现公共机构低碳化转型发展;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5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残疾人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支持脱贫攻坚和优先采购肉菜中药材等可追溯产品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潜在投标人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及相关经营资质许可;(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www.***********)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为准);(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4年02月19日 至 2**4年02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855号1幢415室
方式:获取时间:2**4年02月19日至2**4年02月26日,每天上午09:00:00-12:00:00,下午12:00:00-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855号1幢415室;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对上述信息感兴趣的供应商,请在获取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材料前往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855号1幢415室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报名资料: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格式自拟);③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4年03月1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4年03月1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855号1幢41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金牌可查看项目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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