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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南镇桃新村沪滇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打印     来源:91金属采购招标网     日期:2024-07-29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博南镇桃新村沪滇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建设高原农特产品加工厂房,面积3**0㎡,以及给排水、供配电、路面、停车、绿化等附属设施;配套9号路长290米(宽12米),2号路延长线380米(宽20米),7号路挡墙150米。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永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4-07-29 18: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永平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组办公室
备注: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4年07月29日18时00分至2**4年08月0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ps***://gg***zy***.yn.***g***v.cn/#/homePage,点击切换至“大理州”),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2. 其他要求: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提供邮购服务。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经办人: 高老师
办公电话: 0**2-6**6488
招标代理机构: **************** 经办人: 谭俊
办公电话: 0**1-6**02**2 移动电话: 13698728666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90**02**03**00**01
标段名称: 博南镇桃新村沪滇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4-08-05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4-08-19 09:30
开标地点: 永平县一号开标厅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现场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2**2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博南镇桃新村沪滇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包括但不限于: (1)勘察部分: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勘察工作,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详细勘察、施工勘察、基坑专项勘察、工程测量、土壤氡检测、物探、土石类别及比例鉴定、勘察审查等,出具完整的且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地质勘察规范标准及设计要求的工程勘察报告(工程勘察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详勘报告、基坑专项勘察报告、土壤氡检测报告等),配合审图公司完成施工图审查并承担勘察缺陷责任、协调工作及相关后续服务等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2)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测量、方案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初步设计(含概算、评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预算等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所有设计工作内容,并配合完成工程设计有关报批、审批工作,完成施工图设计阶段的专项技术方案审查及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制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有关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等后续跟踪服务工作,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3)施工部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做好本工程施工图纸所涉及的全部施工范围(具体内容以最终经审核的施工图为准),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归档,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和做好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的为准。 (4)设备采购部分:完成本项目所需各项设备的采购及安装。 (5)其他工作:协助、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工程审计、产权登记、资产及资料移交等工作,上述工作按项目所在地相关职能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 注: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中标价的理由。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博南镇桃新村(博南工业园区)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但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勘察、规划、设计、施工资质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是负责本施工任务的企业。不同联合体的成员与独立投标单位之间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同一控股关系下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5)两个法人及以上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或以联合体方式具备以下资质: (1)勘察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注:若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具体勘察任务的成员须具备) (2)规划、设计资质要求:同时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注:若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具体规划、设计任务的成员须具备) (3)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注:若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须具备)
项目负责人资格: (1)拟派项目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拟派项目勘察负责人为本单位人员,提供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提供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或社保网查询截图或者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注:若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具体勘察任务的成员须提供) (2)拟派项目规划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证,拟派项目规划负责人为本单位人员,提供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提供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或社保网查询截图或者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注:若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具体规划、设计任务的成员须提供) (3)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及其以上,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为本单位人员,提供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提供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或社保网查询截图或者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注:若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具体规划、设计任务的成员须提供) (4)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为本单位人员,提供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提供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或社保网查询截图或者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注:若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须提供) (4)拟派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及其以上,拟派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为本单位人员,提供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提供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或社保网查询截图或者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注:若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须提供) 说明:拟派往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业绩要求: (1)勘察业绩:近三年(2**1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承担过1项总投资不少于1**0万元的建筑勘察业绩和1项总投资不少于1**0万元的市政勘察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注:若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具体勘察任务的成员须提供) (2)规划、设计业绩:①近三年(2**1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承担过1项总投资不少于1**0万元的规划类编制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②近三年(2**1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承担过1项总投资不少于1**0万元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和1项总投资不少于1**0万元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注:若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具体规划、设计任务的成员须提供) (3)施工业绩:近三年(2**1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承担过1项合同金额(或建安工程费)不少于1**0万元的建筑施工业绩和1项合同金额(或建安工程费)不少于1**0万元市政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证明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登记表);时间认定:在建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项目以竣工时间为准)。(注:若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须提供) 注:①若投标人提供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业绩为EPC总承包业绩且符合上述标准,则视为满足要求;②2**4年新成立企业,本项可不提供。
其他: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注:若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 2.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若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须具备) 3.投标人应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注册在云南省内的投标人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书换发全国统一电子证书的通知》在制作事由内写明项目名称。(注:①若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须具备;②云南省外企业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4.信誉要求:①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处于被责令停业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全部冻结、破产等状态;②近三年(2**1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法违约的记录;③投标人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 注:若是联合体投标的,上述①-②条为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③条为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须具备。 5.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1年至2**3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附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附注)),若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须提供自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注:若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 6.拟派项目管理机构配置要求(项目勘察负责人、项目规划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除外): ①勘察部分:勘察人员至少配备2名具备中级技术专业职称及以上,为本单位人员,提供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提供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或社保网查询截图或者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注:若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具体勘察任务的成员须提供) ②设计部分:至少配备规划、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造价等专业,上述各专业的人员须具备相应专业的注册证或者相关专业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拟派项目组人员中须委派至少1名代表常驻施工现场,上述人员为本单位人员,提供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提供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或社保网查询截图或者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注:若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具体规划、设计任务的成员须提供) ③施工部分: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注:若是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具体施工任务的成员须提供) 说明:各省份针对“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中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有取消资格证培训或发证工作的,导致投标人无法提供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有效的岗位证书(资格证书),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有效证明文件后,可不提供岗位证书(资格证书),但其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须满足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7.其他要求: (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的所有人员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提供承诺函)。 (2)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且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提供承诺函)。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分别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函)。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上述内容由联合体牵头人统一提供承诺或声明。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2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4-08-19 09:3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永平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审查表(1).pdf 2**4-07-28 16:22:07
2 0**9.1招标公告.pdf 2**4-07-29 12:54:21
3 大理州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审查表.pdf 2**4-07-28 16:22:02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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