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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吉兰泰镇巴彦乌拉嘎查金多金属勘查探矿权网上挂牌出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打印     来源:91金属采购招标网     日期:2025-09-03

为促进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组织阿拉善盟自然资源局开展工作,并委托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吉兰泰镇巴彦乌拉嘎查金多金属勘查探矿权实施挂牌出让。

一、基本信息

1.出让区块名称: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吉兰泰镇巴彦乌拉嘎查金多金属勘查;

2.出让区块地理位置:阿拉善左旗吉兰泰镇;

3.勘查矿种:金矿;

4.首次出让期限:5,从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开始之日算起,有效期届满前,依法依规办理矿业权续期或保留登记;

5.出让区块面积:10.7**4平方公里(区块范围2**0系国家大地坐标见附件1);

6.挂牌起始价:32.4万元整(人民币叁拾贰万肆仟元整)。挂牌起始价参照《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关于制定矿业权出让收益起始价标准的指导意见》(自然资发〔2**3〕166号)计算,起始价=起始价标准×成矿地质条件调整系数×勘查工作程度调整系数×矿业权面积。

二、出让人、交易平台基本信息

1.出让人:*********

地址:阿拉善盟巴彦浩特镇和硕特南路260号

联系人:马园明

联系人电话:0**3-8**5220

2.交易平台: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西城区西花园北街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阿拉善盟新政务大楼内)

网址:ht***ps***://gg***jy***.***n***g.***g***v.cn/ms***ym***/al***yw***/

联系人电话:交易受理科(发布公告):0**3-8**5582   

交易组织科(资格审核):0**3-8**5583 

运行保障科(保证金收退):0**3-8**0774

三、竞买人资格

1.****************************。

2.独立企业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异常名录”

4.竞买人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相关规定。

以上竞买人资格条件,如与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以现行有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准。

四、出让公告时间、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一)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5年9月3日9时00分起至2**5年9月30日17时00分止。

2.报名时间:2**5年9月3日9时00分起至2**5年9月30日17时00分止。

3.保证金到账时间:2**5年9月3日9时00分起至2**5年9月30日17时00分止。

4.网上挂牌期:2**5年10月9日9时00分起至2**5年10月22日10时00分止。

5.网上询问期:网上挂牌期截止,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进行挂牌报价的,进入网上询问期。网上询问期为3分钟。

6.限时竞价期:网上询问期截止,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参与限时竞价,进入4分钟限时竞价环节。

(二)报名方式

意向竞买人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2***9.***1***9.12.***1***5:8**0/trade-engine/trade/index)进行报名,具体操作步骤详见“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服务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如在操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平台联系,技术服务联系电话:15661159286

  1. 报名材料

意向竞买人需要上传的资格材料:

1.申请人一般情况表(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未办理五证合一的须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竞买声明(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4.“信用中国(内蒙古)”网站(ht***tp***://***f***w.***n***g.***g***v.cn/xy***mg***/ht***ml***/in***ex***.ht***ml***)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并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以上所有资格材料需加盖公章并扫描成PDF格式上传。

(四)报名材料提交要求

意向竞买人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2***9.***1***9.12.***1***5:8**0/trade-engine/trade/index)进行报名,按要求上传清晰的报名材料电子版文件(PDF格式)。

1.竞买人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经审查存在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情形的取消其竞买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2.竞买人须在报名期提交资格审查材料。请竞买人合理安排报名及上传资格审查材料事宜,并考虑补充完善材料、再次提交审核所需时间。因竞买人原因造成未及时报名及上传资格审查材料,导致无法取得挂牌报价资格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后果。

(五)资格审查

本次探矿权出让采用资格后审形式,以线上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限时竞价结束后,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线进行资格审查。时限:2**5年1022日10时00分起至2**5年1024日17时00分止。资格审查结束后意向竞买人可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2***9.***1***9.12.***1***5:8**0/trade-engine/trade/index)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

五、CA数字证书的获取及绑定

(一)获取方式

本次挂牌出让通过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2***9.***1***9.12.***1***5:8**0/trade-engine/trade/index进行。竞买申请人必须先行办理CA数字证书及互认平台认证ht***tp***://***1***0.16.70.82:8**4/Epo***SSO/login/oau***login,才能登录系统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CA数字证书可网上办理,也可现场办理。具体办理流程:“*****************(ht***ps***://gg***jy***.***n***g.***g***v.cn/ms***ym***/al***yw***/)”右上角“重要通知”栏目“关于网上、现场办理交易信息化平台CA数字证书有关事宜的通知”。

地址:阿左旗巴彦浩特镇西城区西花园北街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05室CA办理窗口

咨询电话:内蒙CA  0**3-6**9898  

一证通CA 13514830840

(二)CA数字证书驱动下载及系统绑定

1.在计算机上插入CA数字证书,打开IE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2***9.***1***9.12.***1***5:8**0/trade-engine/trade/index进入交易系统首页(IE浏览器版本为IE11);

2.点击左上角“请登录”按钮,进入登录页面点击 “互认平台认证登录”,在认证平台左侧点击“驱动下载”按钮,下载并安装驱动程序(在安装驱动时按照提示关闭IE浏览器);

3.驱动安装完成后在交易系统登录页点击“互认平台认证登录”,页面自动跳转至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互认系统,输入CA数字证书密码,进入互认系统,点击右上角“绑定/登录”按钮,在弹出窗口中点击“企业绑定”按钮,在弹出页面中点击 “读取证书”按钮,页面显示CA证书信息后填写企业相关信息点击“确认申请”按钮完成绑定。

4.交易系统网址:

ht***tp***://***2***9.***1***9.12.***1***5:8**0/trade-engine/trade/index

(三)竞买人未按照公告及挂牌出让文件全部要求执行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四)竞买人在交易系统实施的所有行为,均由交易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视为竞买人真实或经合法授权的行为,该行为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竞买人承担。

(五)竞买人如果连续十次输错密码,交易系统将会自动锁定该申请人的CA数字证书权限,申请人如果需要解锁,需联系CA数字证书发放机构,提供相关证明解除锁定。

(六)竞买人应当妥善保管数字证书和密码。因竞买人电脑操作系统被侵入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数字证书遗失或密码泄漏等造成的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七)竞买人在参与网上公开交易活动前,应当及时检查所使用的计算机系统,若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安全事故(包括黑客攻击、病毒入侵等)、网络堵塞和系统硬件故障等导致不能正常登录交易系统进行竞买申请、网上报价、限时竞价的,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六、出让方式、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

(一)出让方式

网上挂牌。

(二)挂牌时间地点

挂牌报价时间:2**5年10月9日9时00分起至2**5年10月22日10时00分止

限时竞价时间:2**5年10月22日10时00分开始。

竞买人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2***9.***1***9.12.***1***4:8**0/devops/trade/index)进行竞价。

(三)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

本次探矿权出让方式为无底价挂牌,采取增价报价方式,同一竞买人可连续或多次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20万元或20万元的整数倍。

出让公告期结束后项目进入挂牌报价期,期间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的,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参与挂牌报价的,系统自动进入三分钟询问,竞买人确认后进入限时竞价期,竞买人在限时竞价期内进行报价,倒计时结束时无竞买人出价的,产生最高竞价,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人报价或竞买人低于起始价的,不成交。

(四)签订《探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网上挂牌成交后,网上交易系统确定竞得候选人。5个工作日内,竞得候选人按照系统提示即时与交易平台签订《探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五)成交结果公示

成交结果将于《探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自然资源部网站、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网站、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阿拉善盟自然资源网站、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七、竞买保证金的缴纳及退还

(一)竞买保证金

此次探矿权挂牌出让的竞买保证金:324万元整(人民币叁佰贰拾肆万元整

(二)竞买保证金缴纳账号:

开户行:登录内蒙古自治区网上交易系统获取

账户名称:登录内蒙古自治区网上交易系统获取

保证金账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网上交易系统获取

收款人全称: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三)竞买保证金退还

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由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阿拉善盟自然资源局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挂牌成交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并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后,按相关规定为符合相关要求的竞得人办理竞买保证金的退还手续,退还的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八、出让合同签订

成交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竞得人在公示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与阿拉善盟自然资源局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

九、出让收益缴纳

《探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按照《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的通知》(财综〔2**3〕10号)等相关规定,一次性缴纳本次探矿权挂牌竞争确定的成交价。开采时,每年按照上年度销售收入的2.3%缴纳逐年征收的采矿权阶段出让收益(逐年征收的采矿阶段出让收益=年度矿产品销售×矿业权出让出益率(2.3%))。

十、探矿权登记办理

按照《探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探矿权出让收益后,竞得人到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探矿权登记。

十一、注意事项及风险提示

(一)本次出让区域与阿拉善盟名录内河流呼和额日格高勒河道管理范围重叠,勘查、开采应避让河道管理范围。严格执行河道管控政策要求,不得妨碍河道行洪输水、航运畅通,不得威胁提防安全影响河势稳定。

(二)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8〕457号)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存在出让文件中相关违约情形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矿产资源勘查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这些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区块的勘查前景、资源品质等出具的保证。

本次挂牌不组织现场踏勘,建议意向竞买人/竞买人自行踏勘,允分了解出让范围内的高铁、村庄、道路、水体、地下管线、地表附着物等对勘查开采的影响,并做好相关风险评估。

(四)探矿权首次出让期限为5年,按规定进行续期,每次续期时间为5年。申请续期登记时,需按规定应扣减相应面积,符合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竞得人缩小勘查范围的,应向阿拉善盟自然资源局申请探矿权变更登记,出让探矿权的范围以变更登记后的勘查范围为准;竞得人应对勘查区域内的矿产资源按要求综合勘查、综合评价。

竞得人在持有探矿权期间,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推进绿色勘查,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相关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

(五)竞得人在进行勘查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河道、文物、水利设施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在勘查开采过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城镇开发边界、林地、草地、水库、河道、军事设施、通讯光缆、文物等相关规定,做好避让及保护措施,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通道。

勘查工作应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在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中全面实施绿色勘查的通知》(自然资源发〔2**4〕122号)等工作要求。勘查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用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临时使用土地的,按照批准和用途使土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使用期满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恢复到原地类或者复垦达到可利用状态。

勘查开采过程中应遵循合理和节约用地原则,不占或少占耕地、林地、草原,按规定办理耕地、林地、草原手续。采用对林地和森林破坏小的探矿方式,合理和集约节约利用林地,尽可能减少对林木的采伐。大中型矿山可以使用Ⅱ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小型矿山可以使用Ⅲ级及其以下保护林地,后续采矿如涉及林地,应符合上述规定,依法办理使用林地手续。该区块如涉及基本草原,将来办理探矿权转采矿权,必须符合基本草原管控要求才能办理征占用草原审核审批手续。若存在与已设矿业权范围重叠,需按要求签订互不影响和权益保护协议或出具不影响已设矿业权人权益承诺。

(六)竞得人在3个月内办理勘查许可证,需要完成勘查方案评审,向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提交勘查方案,按勘查方案组织施工,无正当理由未开展或者未实质性开展勘查工作的,探矿权期限届满时不予续期。

(七)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义务的,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八)竞买人自行承担交易、政策、不可抗力产生的经济风险。

十二、对交易矿业权提出异议的方式

如对出让的探矿权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向出让人提出。

联系人:马园明, 联系电话:0**3-8**5220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出让公告等相关信息同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网站、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网站、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阿拉善盟自然资源局网站、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发布。出让信息如有变更,变更事项在上述网站发布,请意向竞买人密切关注。

(二)意向竞买人参加本次出让项目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三)本次挂牌只接受竞买人在网上竞买通道报价,不接受现场书面报价以及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价。

(四)本公告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所指资金均为人民币。

(五)如交易过程中系统网络有异常情况发生,按照《应急处置办法》执行。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探矿权出让活动应中止:

1.交易系统受到网络恶意入侵的;

2.因交易系统遭受破坏或发生电力、网络故障等不可抗力的非交易中心因素,导致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3.出让的探矿权权属争议尚未解决的;

4.竞得人有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尚未处理,或者矿产资源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5.因不可抗力应当中止探矿权交易的其他情形。

(七)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即视为竞得人违约,*********有权解除《成交确认书》。

1.竞得人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虚假的;

2.竞得人隐瞒事实,恶意串通或采取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3.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

4.竞得人未按《探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清探矿权成交收益;

5.公示期间有举报且经调查核实属违法违规行为的。

(八)本次出让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解释和通知。

(九)本次出让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吉兰泰镇巴彦乌拉嘎查金多金属勘查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批准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吉兰泰镇巴彦乌拉嘎查金多金属普查项目一致。

十四、联系方式

(一)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组织实施)

地址: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西城区西花园北街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阿拉善盟新政务大楼内)

联系人电话:交易受理科(发布公告):0**3-8**5582   

交易组织科(资格审核):0**3-8**5583 

运行保障科(保证金收退):0**3-8**0774

(二)*********

地址:阿拉善盟巴彦浩特镇和硕特南路260号

联系电话:0**3-8**5220

十五、监督投诉

监督投诉部门:*********

投诉电话:0**3-8**5220

客服热线客服电话:021-60820701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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